近日,国家发改委联合科技部、工信部等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具体内涵进一步细化。
“以《目录》为依据,未来,各个部门将引导社会资源投向,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作。”国家发改委工作人员表示。
新《目录》升级
根据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到2015年,力争使战略性新兴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2010年的不到4%,达到8%左右;到2020年争取达到15%,使它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据记者从国家发改委处获得的资料显示,光伏和光热发电行业的十余项产品服务都包含在本次推广《目录》当中。此前,国家确定的7个战略新兴产业、24个发展方向被指过于宏观,《目录》进一步将其细化到近3100项细分的产品和服务,其中,节能环保产业约740项,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约950项,生物产业约500项,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约270项,新能源产业约300项,新材料产业约280项,新能源汽车产业约60项。
值得注意的是,在太阳能产业方面,《目录》重点圈定了太阳能产品、太阳能生产装备和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3个类别,其中,太阳能产品包括:光伏电池、光伏电池原材料及辅助材料、光伏系统配套产品、热利用产品、热发电产品、热发电场相关系统与服务;太阳能生产装备包括:光伏装备、热利用装备、热发电装备;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包括:离网光伏发电系统技术服务、分布式并网光伏发电系统技术服务、公共电网侧并网光伏发电系统技术服务及微网光伏发电系统技术服务等。此外,光伏一体化建筑用外墙玻璃(1488,21.00,1.43%)也属于绿色建材类别中的战略性新兴产品。
与前期发布过的太阳能产业类目录相比,这次《目录》主要进行了浓缩、整理和提升,和市场预期没有太大出入。
记者从国家发改委处还获悉,《目录》将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随时作出修订,有关方面也在研究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的财税和金融等方面的政策,并将随后出台。
应扩大终端市场
国家电监会副主席史玉波曾透露,截至2012年8月,青海省光伏发电企业累计发电8.75亿千瓦时,但占上网电价71.8%的附加补助资金近7亿元未做到及时发放,给企业经营造成了较大困难。
2012年3月,国家发改委出台《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可再生能源电价补助资金的拨付作出了明确规定。有企业反映,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着补助资金发放不到位的问题。
史玉波指出,现阶段中国为发展并网光伏发电制定的优惠政策,多倾向于对并网光伏发电系统投资运营商的直接补贴,对支撑并网发电市场的其他市场要素,如电网企业、用户、提供辅助服务的其他发电企业等,还缺乏相应的激励措施,降低了它们支持并网光伏发电的积极性。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对于缓解中国面临的资源、能源和环境压力,调整行业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带动就业等具有重要意义。与此同时,也有人提出,仅仅依靠政府补贴并非长久之计。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宏观经济室主任张晓晶认为,新一轮的光伏产业产能过剩问题,很大一部分是由于企业盲目扩大生产、没有对市场供需情况作出分析导致的。“企业不能只顾着生产,产能过剩了就丢给政府,而应该转变思维。”张晓晶说,“既然企业现在已经无力控制市场需求,就要从供给层面上考虑,适当减小产能。”
“在2000年前后,地方政府号召企业投入光伏发电产业,这在一定程度上为如今的产能过剩埋下了隐患。实际上,企业应该将目光更多地投放在市场上,创新生产技术和商业模式。另外,政府在资助企业的同时,更要引导消费市场,扩大光伏产品的终端用户,才能吸纳过剩产能。”中国光伏产业联盟副秘书长高宏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