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起省内居民可申请建设补助
记者6月3日获悉,省发改委近日印发《江西省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试行)》,正式启动我省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6月20日起,全省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可向当地县级能源管理部门提出建设申请。
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将在全省范围内选择1万户有条件的民居屋顶,按照每户最大不超过5千瓦、平均3千瓦的装机水平建设户用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其中,一期工程选择1000至2000户,力争三年之内建成1万户。被列入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的项目,将享受省专项资金补助,一期工程补助4元/峰瓦,二期工程暂定补助3元/峰瓦。
根据实施方案,为支持探索分户式光伏应用的发展规律,我省万家屋顶光伏工程提出了居民自建、合同能源管理、政府统一组织建设三种建设模式,并允许各市因地制宜创新建设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