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西北部分地区具有发展光伏产业的良好基础,经多年发展,初步形成了完整的光伏产业链。然而,欧美的“双反”调查使辽宁省刚刚起步的光伏产业受到很大冲击,出口形势不容乐观。致公党辽宁省委日前建议有关部门应采取有力措施,促进我国光伏产业转型升级。
辽宁省经过10年发展,初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光伏产业链,2011年光伏产业产值实现200亿元,初步呈现出规模化、集约化、集群化的发展态势。然而,“双反”调查使辽宁省刚刚起步的光伏产业受到很大冲击,出口形势不容乐观。致公党辽宁省委调查发现,全省部分城市的“太阳园”、“光伏基地”等产业园区普遍存在企业资金紧张、低层次发展、企业开工率低等问题。
致公党辽宁省委建议,成立工作小组,积极做好应对准备。作为我国最大的光伏产业聚集地之一,有关部门应引导企业成立工作小组,做好应对,规避风险。引导企业聘请专业律师、成立“双反”调查应对工作小组,做好行业应诉工作;引导企业开发新兴市场。有关部门应引导企业将光伏产品的市场重心由欧盟向南美、非洲、澳大利亚、东南亚、日本等新兴市场转变,通过多元化发展,规避单一市场的风险。光伏企业应从靠政府补贴向回归市场转型,培育好国内市场,让消费者得到实惠;提供优惠政策,加快转型升级。有关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出台的6条新政,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光伏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兼并重组、转型升级。严格执行辽宁省《关于对太阳能光伏发电实行财政补贴实施意见》,落实好对光伏企业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