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7月《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以来,各级地方政府和电网企业等积极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有力推动了光伏发电在众多领域的多种方式利用,光伏发电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但同时,部分地区光伏电站与配套电网建设不同步、项目管理不规范、标准和质量管理薄弱的问题也很突
自2013年7月《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以来,各级地方政府和电网企业等积极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有力推动了光伏发电在众多领域的多种方式利用,光伏发电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但同时,部分地区光伏电站与配套电网建设不同步、项目管理不规范、标准和质量管理薄弱的问题也很突出;而在项目投资开发环节也出现了资源配置不公正、管理不规范和不同程度的投机获利现象,给光伏电站建设造成了不良影响;且由于光伏电站与配套电网建设周期差别大、分布式光伏发电量大面广等原因,依然存在一定程度的光伏发电项目接网滞后问题。针对上述问题,2014年4季度,国家能源局又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光伏电站投资开发秩序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4年光伏发电项目接网工作的通知》,以继续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政策体系和管理机制,推动各项配套政策措施积极落实,助力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序健康发展。
此外,为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国家能源局还出台了《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的通知》,对分布式光伏示范区扩容;而随着《关于做好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的出台,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时间表也浮出水面,“十三五”期间光伏发电的发展目标及重点任务也将进一步明确。
2014年以来光伏发电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5日
发布机构:国家能源局
政策名称:《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主要内容:《通知》从规划管理、资源配置、项目管理、配套服务和运行监督等方面对光伏电站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进行进一步规定。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8日
发布机构:国家能源局
政策名称:《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光伏电站投资开发秩序的通知》
主要内容:《通知》要求加强光伏电站的规划工作,完善光伏电站项目资源配置方式,健全光伏电站项目备案管理;《通知》强调要制止光伏电站投资开发中的投机行为,禁止各种地方保护和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严肃处理光伏电站开发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通知》要求加强光伏电站年度计划执行管理,加强对光伏电站项目的监管。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6日
发布机构:国家能源局
政策名称:《关于做好2014年光伏发电项目接网工作的通知》
主要内容:《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主管部门要会同所在区域的能源派出机构,进一步督促协调有关各方做好光伏发电接网及并网运行工作。对今年12月底前能够完成主体工程且具备并网条件的光伏发电项目,电网企业要及时做好项目并网前的准备工作,简化内部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力争使具备并网条件的项目在今年12月底前实现并网运行。对其他在建光伏发电项目,电网企业与项目单位要做好建设计划衔接,及早确定投产并网时间,确保项目建成时能及时并网运行。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6日
发布机构:国家能源局
政策名称:《关于做好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主要内容:《通知》要求,规划要贯彻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精神,适应体制改革和太阳能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根据太阳能利用的集中式与分布式不同特点进行谋划布局;要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充分发挥太阳能在新城镇建设和旧城镇升级改造中的作用,继续推进分布式光伏示范区建设活动。并要求2015年8月底前形成全国规划送审稿。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21日
发布机构:国家能源局
政策名称:《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的通知》
主要内容:《通知》指出,在国家能源局已公布的第一批18个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外,增加嘉兴光伏高新区等12个园区,共30个国家首批基础设施等领域鼓励社会投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
光伏发电是我国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有序推进光伏电站建设对光伏技术进步、产业升级、优化能源结构和防治大气污染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总体来看,2014年4季度出台的各项光伏发电政策进一步完善与细化了前期出台的各项相关政策,旨在解决当前我国光伏发电发展过程中暴露出的诸多问题,指导性与操作性较强,将有利于提高光伏电站利用效率,并有利于杜绝投资开发中的投机行为,保持光伏电站建设规范有序进行,同时,也有利于加快推进光伏发电建设,实现光伏发电及时并网和高效利用。
作者: 来源:中商情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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