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性和先导性产业,对于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最近,省政府下发了《浙江省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10—2015年)的通知》(浙政发〔2010〕59号)。
发展基础较好
我省新能源产业起步较早,近年来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2009年全省新能源产业销售收入560亿元。太阳能光伏产业已初步形成从工业硅生产到光伏系统开发的完整产业链,光伏电池产能近1000MW,光伏产业年销售收入约400亿元;光热产业已形成了一批全国有影响的产业发展集聚区,太阳能热水器产量约占全国的25%;风电产业粗具规模,自主研发的2.5MW风机进入产业化阶段,企业自主研发能力不断增强,整机制造能力近1000MW,整机制造及零配件生产企业年销售收入30亿元;生物质能产业中,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锅炉技术全国领先;核电站用高标准管材、阀门等附件以及水电、潮汐能发电设备生产也有较大突破,形成了日趋成熟的水电及潮汐能产业链。同时,在非晶及微晶薄膜电池生产与装备制造、硅晶体材料切片、2.5MW及以上风电机组研发与生产等领域形成了一批国内外技术水平领先的龙头企业。全省还拥有一批从事研发与产业化的高校及科研院所、一批拥有核心技术的企业研发中心及博士后流动站、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技术创新平台,为新能源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从总体上看,我省新能源产业发展尚属起步阶段,仍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制约瓶颈,与国内外领先地区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但我省区位优势明显,产业基础较好,科研及技术支撑资源丰富,与全球经济技术合作密切,发展新能源产业的综合配套条件较为优越,产业发展空间广阔,潜力巨大。
2015年销售收入3500亿元
立足浙江资源禀赋和发展条件,我省将以光伏、风电产业为突破口,以应用示范工程为先导,基本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新能源产业体系。到2015年,实现新能源产业年销售收入超过3500亿元,其中光伏产业2500亿元;产业竞争力显著增强,在关键技术和高端产品开发上取得突破;建成15个左右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品牌的装备制造和系统集成应用企业,其中年销售收入100亿元以上的5家,50亿元以上的10家;建成10个左右新能源高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和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的特色产业集群。
我省新能源产业的重点领域是:光伏产业;风电产业;生物质能利用装备产业;光热产业;水电、潮汐能、洋流能发电装备产业。
产业布局。在现有产业集聚的基础上,依托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衢州等市在新能源产业化领域的先发优势,集中规划与布局一批新增新能源产业化项目,形成若干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的产业集聚区,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光伏产业主要是围绕高纯多晶硅材料、晶体硅电池、薄膜电池、生产及检测设备等关键环节,优化产业布局。以环杭州湾为核心,充分发挥晶体硅电池领域的整体优势,以晶体硅电池及组件为突破口,重点打造光伏垂直一体化产业,形成完整产业链,努力建设世界光伏产业基地。以杭州为中心,重点推进薄膜太阳能电池组件及系统集成产业集聚,充分发挥非晶及微晶、碲化镉薄膜电池及装备研发生产的优势,建设世界领先的薄膜电池及装备研发生产基地。以衢州、杭州、嘉兴、绍兴等地为重点,依托重点企业,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质量,建设国内一流的硅材料生产与装备制造基地。
风能装备产业要以杭州、温州为中心,发挥兆瓦级风电整机制造领域的优势,大力发展相关配套产业,在齿轮箱、发电机、叶片、偏航轴承和控制系统等领域积极发展配套企业,打造国内先进的风电整机及核心配套装备生产和研发基地。
太阳能光热产业主要是以海宁市及周边地区为中心,充分发挥太阳能光热企业集聚优势;以管式太阳能热水器为依托,逐步丰富产品门类,提升产品档次,打造世界一流的太阳能热水器生产基地。
水电及潮汐能产业主要是以桐庐县为中心,发挥重点水电设备制造企业在大型潮汐发电机组及大中型轴流水电机组领域的制造优势,带动其他潮汐能及水电配套装备的规模化集聚发展,打造国内先进的潮汐能及水电装备生产和研发基地。
此外,依托杭州、宁波等市生物质能综合利用及地源、水源、空气源热泵领域的研发及生产优势,发挥高校以及相关科研院所的研发优势,加快成果产业化步伐与推广应用力度。
扶持在于上下合力
强化组织领导,注重规划引导。在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框架内,成立省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信委,加强组织协调,抓好督促检查和落实工作。各地可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制。
完善产业体系,打造产业集群。构建相对完整的光伏产业链体系,引导上下游企业理性扩充产能、合理配置资源,提升综合竞争力。重点在光伏、光热、风电、生物质能、水电及潮汐能等领域,培育一批新能源产业基地。
加大扶持力度,健全产业服务体系。加快新能源产业项目的核准、备案、环评、规划、供地等相关审批手续,为符合产业政策的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严格执行多晶硅及风电设备等的准入政策,避免盲目扩张和重复建设。完善产业服务体系,整合优势骨干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资源,由行业龙头企业或协会牵头,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开展高端技术联合攻关,建立研发中心、实验平台、检测中心。
强化推广应用,培育市场需求。实施光伏等新能源推广应用行动计划,各牵头部门要制定年度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任务。各级政府机关要发挥表率作用,将新能源产品列入政府采购目录,鼓励在城市建设、公共建筑以及重点工程建设等方面进行新能源产品的示范应用。完善消费补贴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新能源应用项目,逐步扩大新能源应用范围,带动新能源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