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今年6月底,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已经覆盖除西藏以外的所有省(区、市),形成了以综合试点为主、多模式探索的格局。其中,第三批14个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核定工作已基本完成
天时地利人和,推动着电改时间表全面提前。
7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输配电价改革和价格市场化程度测算有关情况。据了解,到今年6月底,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已经覆盖除西藏以外的所有省(区、市),形成了以综合试点为主、多模式探索的格局。其中,第三批14个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核定工作已基本完成,近期将由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这意味着输配电价改革将实现省级电网全覆盖。
国家发改委同时透露,通过实施输配电价改革等措施,预计今年仅电价降价就可降成本1000亿元。
试点全覆盖
电改试点的全面覆盖,也意味着新电改首战告捷。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自2014年12月输配电价改革首先在深圳电网和蒙西电网“破冰”后,输配电价改革由点及面逐步扩大,到今年6月底,省级电网全部进行了输配电价改革,实现了全国的覆盖。
输配电价改革被称为整个电力体制改革“硬骨头”中的“硬骨头”,推进面临着制定依据、电量增长和投资之间的匹配、成本监审等问题和挑战。据了解,2015年上半年,在云南、贵州、安徽、宁夏、湖北5个省级电网开展了第一批试点工作,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之后,输配电价改革由点及面逐步扩大。2016年3月,在北京、天津、山西等12个省级电网开展了输配电价改革,当年9月,又在全国剩余的14个省级电网推开,实现了全覆盖。
“截至目前,首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已经全面完成,经各省级人民政府和我委审核后的输配电价已陆续向社会公布。”孟玮表示。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表示,输配电价改革亮点可概括为“建机制、降成本、推市场”。
据了解,输配电价监管体系主要包括《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该体系具有两个特点:一是独立的输配电价的监管体系,将“准许成本加上合理收益”作为主要原则;二是引入现代激励性监管的理念,建立约束机制和利益分享机制,激励监管对象电网企业压缩投资,减少投资冲动,控制成本。
张满英同时指出,输配电价改革有利于推进市场化进程。输配电价改革目的之一,是促进市场发育和市场交易。2016年,我国电力市场化交易比例已达22.25%。预计今年年底,全国包括电力直接交易、发电权交易、跨省送电交易等在内的电力市场化规模将达2万亿千瓦时,占电网销售电量的35%,同比增长50%。
作者:王冰凝 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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