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光伏发电“领跑者”计划实施和2017年领跑基地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国家能源局应用领跑基地和技术领跑基地的投资企业均通过竞争方式优选确定。竞争条件包括企业投资能力、业绩水平、技术先进性、申请的上网电价(应用领跑基地)等。各入选基地所在地能源主管部门应将竞争优选工作方案报送所在地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由其在国家能源局指导下组织审核或论证后批复,基地所在地政府按批复的优选工作方案组织优选。应用领跑基地主要竞争应用领域领先技术的市场竞争力(上网电价),兼顾技术先进性和其他因素;技术领跑基地主要竞争最新研发前沿技术先进性,兼顾预期市场竞争力(未来成本下降)和其他因素。基地的每个项目各自竞争优选且每个企业集团只能有一个企业参与竞选。
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根据大同市政府2018年2月份发布的《大同二期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2017年竞争优选工作方案》,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负责组织成立专家组和复核组,严格根据工作方案实施优选工作,配合基地办进行公示阶段答疑等工作及后续相关技术支持。大同市政府牵头组建的光伏基地领导组办公室的职责包括做好企业优选标准、企业申报情况、企业竞争优选结果等阶段性成果的主动公开。
如今,仅凭国家能源局的《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山西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业界也无法推测大同二期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企业竞争优选工作,究竟如何违反了国家政策以及领跑基地建设相关规定和要求。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大同二期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共有5个参与公开竞争优选的项目,装机容量均为100MW,分布于大同市左云县、南郊区和浑源县,按照此前公示名单,共有8家企业中标(包括联合体中标)。
而经过《证券日报》记者比对,这8家企业中,仅有2家此前没有入围2015年开工建设的山西大同采煤沉陷区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
相关记载显示,大同光伏示范基地总建设规模为100万千瓦,包括7个10万千瓦和6个5万千瓦的单体项目。基地13个项目于2015年9月23日同步开工奠基,2016年6月30日基地项目全部顺利并网。
对此,有业内人士推测,不排除地方“保送”了个别企业入围大同二期的可能性。“这就是没有按照优选规则计算的得分顺序公式中标名单,虽然这对企业来说不公平。但对地方政府来说,似乎也在情理之中。”不愿具名的光伏企业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这些2015年就在大同做项目的人,项目也做得不错,政府自然与他们建立了信任。”
2017年5月份,大同市发改委副主任王明生公布了大同采煤沉陷区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整体验收结果,在山西省发改委、山西省能监办等单位组成的监督委员会监督下,由大同市发改委组织,委托水电总院牵头的验收委员会认为,大同采煤沉陷区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建设程序完善、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各专项验收要求;基地技术先进,主要设备全部达到了“领跑者”先进指标要求;基地建设成果达到了示范目标;基地阶段性运行成果体现了良好的运行水平。
与此同时,光伏也成就了大同,最新数据显示,大同地区共有并网的光伏电站37座,总装机容量179.33万千瓦,占全省光伏的32.1%,并网分布式电源共688座,并网容量达66.18MW,光伏比例在全省位居第一。
摘自中国证券报于南《国家能源局废止大同二期中标结果“领跑者”计划背后悲喜不同》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