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饶公园道一号的业主谢先生反映,他顶楼的住户安装了光伏发电设备,这不仅没有经过其它业主同意,也超出了规定的高度,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谢先生告诉记者,他小区15栋顶层的住户之前私自搭建了阳光房,举报之后相关部门已经责令拆除了,但光伏棚一直在那没人管。
反映人谢先生告诉记者,2903室的住户在顶上搭了一个棚子。楼顶做光伏也好,做其它用途也好,必须经过全体业主的同意。对于他们全体业主来讲,这是属于公摊地方,不能自己做自己东西。包括谢先生本人都没有签这个字。
谢先生表示,其他业主都没有同意,更担心光伏棚带来的安全隐患。他查过相关规定,光伏棚的高度离地不能超过1.5米,但这个光伏棚远远超出规定高度。
反映人谢先生告诉记者,光伏棚4米多高,远远超出围墙。如果碰到强台风天气,如果从30层楼掉下去一个螺丝钉,危害性都很大。要尽快想办法把这个安全隐患给消除。
随后,记者来到北门街道办了解情况。村建办主任张志强告诉记者,该小区15栋顶层的住户是在2017年向居委会申请发放监督牌的,他们都是按照正常程序予以报批的。但当时的申请表不够完善,只需要居委会和物业盖章同意就能拿到监督牌。从今年1月1号开始,为了避免此类纠纷,光伏发电申请表已经重新完善。
北门街道办村建办主任张志强告诉记者,下一步,他们对光伏安装会更加规范,更加慎重。申报的程序,下一步会更完善。会叫上他的四邻,上下前后左右都签字。对于如果是没有申报的、违规搭的,保证一定会拆除到位。
针对该小区15栋光伏棚高度的问题,张主任表示这与该小区房屋造型有关,所以必须搭建在原有葡萄架上。
北门街道办村建办主任张志强说:“它这个高度是根据它房子造型来设置的,商品房跟居民用房不一样。居民是平顶、平房,它这个1.5米高就足够了。商品的造型可能就需要4、5米高。它必须跟造型平,否则发不了电,太阳照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