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上午,在国家能源局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介绍了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第三批光伏领跑者各基地建设等情况。他表示,光伏领跑基地:一是起到推进技术进步的作用,最主要指标就是光伏发电的转换效率要提高。二是起到降低光伏发电成本的作用。三是起到完善支持光伏发电政策机制的作用。
梁志鹏副司长指出,目前第三批光伏领跑者各基建设情况总体推进较快,但部分基地存在可能改变承诺条件的情况。对此,国家能源局将持续进行督促检查,予以指导,要求改正。“总的要求,就是承诺的政策条件需要兑现。”
在回答央广记者提问时,梁志鹏副司长介绍说,能源局从2015年已经开展了三期光伏领跑基地建设,2018年刚刚组织了第三期的光伏领跑基地。第三期的光伏领跑基地在地方政府落实光伏发电的支持政策方面,通过竞争优选,进一步促进地方落实有关政策。比如说降低土地的成本,减少不合理的收费,要求电网公司配套建设送出工程,承诺全额消纳光伏发电的电量,这些方面应该说各个地方政府都作出了相关承诺。
同时,第三期领跑基地分为两种,一种是应用领跑基地,另一种是技术领跑基地。从现在各个基地建设情况来看,应该说总体上都是推进比较快的,落实政策条件也比较好。当然在这中间也有一部分基地有些承诺的条件,有些可能改变的情况,我们也都进行了督促检查,予以指导,要求改正。总的要求,就是承诺的政策条件需要兑现。
梁志鹏副司长表示,总的来讲,现在基地建设正在顺利推进。它的一个主要效果就是在降低成本、降低电价方面起到了比较好的效果。从电价降低幅度来看,平均下降了0.24元/每千瓦时,这个比标杆电价总体减少了36%。第三期基地里最低电价是青海格尔木的光伏领跑基地,电价是0.31元/每千瓦时,比当地的煤电标杆电价还要低,低4.5%,这也可以看出光伏发电技术进步、降低成本还是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梁志鹏副司长指出,在降低成本方面有三个原因,使得成本有大幅度的降低。第一,技术成本。刚才也说了土地成本等方面下降比较多。第二,电力的送出工程建设和消纳条件,这个落实比较好,而且是电网公司承担建设配套送出工程的投资。第三,能够通过竞争拿到光伏领跑基地项目的企业,都是技术先进的企业,在投资经营能力方面也是比较强的企业,这也体现了领跑基地由有能力的企业投资建设的效果。
据了解,与前两批“光伏领跑者”项目相比,第三批的技术“门槛”更高,执行要求更严格,同时也增加了相应的惩罚措施。梁志鹏副司长表示,目前从第三期领跑基地来看,在提高技术进步方面,加快产业升级方面也发挥了比较好的效果。在光伏电池组件转换效率方面,应用型领跑基地比2018年光伏电池制造规范要求的市场准入标准提高了2个百分点,而光伏技术领跑基地比准入标准要高3.7个百分点。所以通过领跑基地的建设,可以起到促进技术进步、加快产业升级的效果。
梁志鹏副司长介绍说,我们对第三期领跑基地的建设管理上还有一个奖励机制,前不久我们局发了征求意见稿,就是对第三期的光伏领跑基地和三个基地的名额进行奖励,就是对之前实施的光伏领跑基地在落实建设条件、有关支持政策方面做得比较好,在技术标准、管理方面符合有关标准,在降低电价方面幅度比较大,而且符合建设周期要求,进行综合比选,挑出三个基地作为奖励指标,然后组织建设。
国家能源局要求各应用领跑基地开工的最后时限6月30日期限已过,第三批光伏领跑者项目应已进入并网攻坚期。梁志鹏副司长强调,在前三期的光伏领跑基地建设基础上,我们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继续发挥光伏领跑基地对光伏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以此带动光伏产业高质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