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能源监管办联合印发《2019年度浙江省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方案》,允许钢铁、煤炭、有色、建材等四个行业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力用户全电量参与售电市场直接交易。2019年度直接交易规模:普通直接交易电量1270亿千瓦时,售电市场交易电量约130亿千瓦时。
普通直接交易可参加试点电力用户的范围为:2018年度用电量在100万千瓦时以上或该期间内最大单月用电量超过10万千瓦时的工商业企业(除煤炭、钢铁、有色、建材四个行业外)。原则上分为两类,第一类为属于新经济领域、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第一档企业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企业,具有战略发展前景的新经济领域企业,用电量条件可适当放宽,具体由各市明确,但应逐家说明理由;第二类为其他一般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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