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获悉:5月16日,国务院扶贫办发布《中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组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其中特别强调:抓难点协调,提升产业扶贫水平,规范扶贫小额信贷和光伏扶贫村级电站工作。
《通报》表示: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8年10月18日至11月30日,中央第十三巡视组对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扶贫办)党组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2019年1月19日,中央第十三巡视组向国务院扶贫办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央整改要求和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确定的8个方面42项整改任务,细化为243条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已完成和已落实的有214条,占88%,其他整改措施正在有序推进。
关于“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存在一定差距”问题的整改。《通报》要求:抓难点协调,提升产业扶贫水平,规范扶贫小额信贷和光伏扶贫村级电站工作。认真落实《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精准脱贫指导意见》、《关于实施产业扶贫三年攻坚行动的意见》,深入实施贫困地区特色产业提升工程,积极培育和推广有市场、有品牌、有效益的特色产品,加强产销对接,解决产业扶贫短平快、盲目跟风同质化等突出问题,巩固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基础。出台规范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文件,完善扶贫小额信贷信息系统,建立监测预警机制,防止扶贫小额信贷发生呆账坏账的风险。加强业务培训和经验推广,指导各地制定分类处置预案,进一步规范发展扶贫小额信贷。
《通报》强调,建立全国光伏扶贫信息监测系统,公布第二批光伏扶贫财政补助目录、光伏扶贫项目计划。出台光伏扶贫村级电站运维管理办法,按照“新老区分”的原则,妥善处置存量电站,严格管理新建电站,防止光伏扶贫建设质量不高和套取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