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公告
(2019年第7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对国家能源局和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文件100件,保留文件342件,并对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印发的文件67件进行修订。现将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拟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告。
附件:1. 国家能源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 国家能源局决定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 国家能源局拟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