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北能源监管局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充分运用争议纠纷调解机制,成功化解了一起供电企业与电力用户之间因违约使用电费缴纳期限无法取得一致引起的争议纠纷,极大缓解了复工复产企业的资金风险和经营压力,有效保障了企业复工复产期间的正常电力供应。
2020年4月,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某电力用户向西北能源监管局递交调解申请,请求监管机构协调其所在地供电企业保障复工复产正常用电并允许分期支付剩余未缴纳的部分违约使用电费。
针对反映的问题,西北能源监管局立即组织调查,深入、全面了解有关情况。为依法解决争议,避免激化矛盾,结合当前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形势要求,按照《国家能源局能源争议纠纷调解规定》有关规定,西北能源监管局决定对该争议纠纷事项进行调解。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按照程序规定,本着依法、公正的原则,启动了争议纠纷调解程序,并指定了专门调解员。
在调解员的居中主持调解下,经过多个轮次的反复协商,2020年4月28日,双方当事人本着“认定事实、尊重协议、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就违约用电事实、补缴费用计算认定以及下阶段分期支付违约使用电费的具体计划等达成一致意见,并在西北能源监管局现场签订了调解书。经当事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在该电力用户履行分期支付计划的情况下,供电企业不以《供电营业规则》第六十六条第6款为由对该电力用户实施中止供电,该电力用户复工复产正常用电得到了有效保障。
随着双方当事人和西北能源监管局在调解书上签字盖章,这起争议纠纷事项得到了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并特别对西北能源监管局认真负责、公平公正地开展调解工作,以及为此所付出的努力表示衷心感谢。下阶段,西北能源监管局还将继续关注调解书约定事项的履行执行情况。
此次争议纠纷调解,是西北能源监管局在能源争议纠纷调解领域作出的积极探索。一是调解事项符合当前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整体环境,充分体现了能源监管机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顺势而为、因势而动的大局意识,为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和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二是调解事项进一步增强了百姓群众对监管机构的支持信任,彰显了监管机构积极畅通民生通道、有效回应民生诉求、打造民生用能问题“连心桥”的形象,特别是本案中,西北能源监管局考虑到企业承担着较大经营压力提出特事特办,压减各环节时间,提高行政办公效率,短时间内迅速完成调解程序,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赞誉和认可。三是调解事项充分展现了供电企业的社会责任与政治担当,本着“人民电业为人民”的宗旨,在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供电企业积极应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新形势,主动做出让步和理解,降低了电力用户资金压力,为复工复产企业提供更加优质、更加可靠的电力供应服务。
争议纠纷事项的成功调解,有效树立了能源监管机构的监管权威,维护了市场正常秩序,依法保障了电力用户和供电企业的合法权益,为监管机构积极履行职责、灵活采取多种监管手段构建和谐监管关系、团结多方力量共同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成功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