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

2020-08-26 17:21:45 太阳能发电网
8月25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广东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和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实施方案意见的函》,就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实施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实施方案》明确:2020年最低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31.5%、最低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为5.0%、激励性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35.3%、激励性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为5.6%
8月25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广东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和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实施方案意见的函》,就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实施方案广泛征求意见。

《实施方案》明确:2020年最低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31.5%、最低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为5.0%、激励性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35.3%、激励性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为5.6%。

《实施方案》提到,引入有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需求的市场化用户、售电公司、集中式风电和光伏企业开展交易,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采用价差模式签订年度双边协商合同,用户侧可自主选择参加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和中长期电能量市场交易,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合同优先结算。在年度双边协商交易的基础上,研究增加月度双边协商、月度挂牌等交易品种。条件具备时,研究开展可再生能源电力参与现货市场交易。




作者: 来源:广东省能源局 责任编辑:jian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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