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碳中和债首发有哪些看点

2021-02-21 10:42:07 太阳能发电网
近日,南方电网、三峡集团、华能国际、国家电投集团、四川机场集团、雅砻江水电等6家企业注册的首批碳中和债成功发行。根据评估认证报告,6只碳中和债对应支持的绿色项目预计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碳4164.69万吨,可节约标准煤2256.79万吨,可减排二氧化硫2.09万吨。为什么要推出碳中和债?与一般绿色债券相比,碳中和债有
近日,南方电网、三峡集团、华能国际、国家电投集团、四川机场集团、雅砻江水电等6家企业注册的首批碳中和债成功发行。根据评估认证报告,6只碳中和债对应支持的绿色项目预计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碳4164.69万吨,可节约标准煤2256.79万吨,可减排二氧化硫2.09万吨。

为什么要推出碳中和债?与一般绿色债券相比,碳中和债有何不同?对相关市场主体将会产生什么影响?经济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业内专家和学者。

助力实现碳中和目标

作为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子品种,碳中和债主要指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具有碳减排效益的绿色项目的债务融资工具。此次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创新推出首批碳中和债,是率先在全球范围冠以“碳中和”贴标绿债。

“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彰显了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的坚定决心。在碳中和愿景下,创新支持应对气候变化的金融产品,是未来绿色金融和可持续金融的重要发展方向。”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骏认为,交易商协会推出首批碳中和债对于我国碳中和金融产品创新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马骏表示,碳中和债的推出,体现了交易商协会、发行企业和主承销商等机构全面践行碳中和号召、从自身做起推动低碳零碳发展的决心。从首批项目和初步机制设计看,碳中和债作为绿色债券的重要组成部分,资金用途更加聚焦,项目遴选更加精准,信息披露更加透明,有助于促进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低碳领域。

“碳中和债的推出,有助于投资者识别出对碳中和目标贡献最大的领域,满足投资需求。”兴业经济研究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报告认为,要实现碳中和目标,经济结构、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等都面临深度转型,这意味着巨大的资金需求,而绿色债券具有期限长、一定价格优势等特点,未来市场需求将日益提高。

交易商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碳中和债的推出将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以资金配置引导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生活方式等向绿色低碳转型。碳中和债也有助于促进国际国内绿色金融标准融合,吸引境外社会责任投资人,实现以绿色债券市场发展促进金融市场对外开放。

高标准发行提升投资吸引力

公开披露的发行文件显示,碳中和债首批项目均为2年及以上中长期债券,发行金额64亿元,项目均为低碳减排领域。与一般绿色债券相比,碳中和债有何不同?交易商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碳中和债主要有以下3个特征。

第一,募集资金专项用于低碳减排领域,并对碳中和债给予专项标识。碳中和债募投项目需符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且聚焦于碳减排领域,主要包括:光伏、风电及水电等清洁能源类项目,电气化的轨道交通等清洁交通类项目,绿色建筑等低碳改造类项目。

第二,按照“可计算、可核查、可检验”的原则,碳中和债发行企业需聘请独立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相关评估认证报告。除绿色项目常规内容外,报告还需披露项目的碳排放、碳足迹等环境效益数值,并着重对二氧化碳减排等环境效益进行定量测算。

第三,为加强存续期信息披露管理,相关发行企业需要每半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绿色低碳项目进展以及定量的碳减排等环境效益数值,强化存续期信息披露管理,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

“就是要让投资者清楚了解,企业通过碳中和债募集的资金确实用在碳减排相关绿色项目,并让投资者及时了解这些资金所取得的预期效果。”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认为,碳中和债发行管理的高标准、信息披露的高透明度以及相关政策支持,有助于提升债券投资吸引力,降低绿色项目融资成本。

以此次中行参与的3只债券为例,中国银行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总经理胡昆表示,在当前市场资金面“紧平衡”环境下,票面利率均好于发行人预期。债券受到保险、银行、理财、基金、证券公司等投资人追捧,引进境外投资机构参与投标并成功配售,充分展现“碳中和”概念对投资机构的吸引力。

树立绿色发展新标杆

首批碳中和债发行对相关市场主体将会产生什么影响?周茂华认为,对金融机构而言,国内绿色债券市场将丰富投资者组合,且随着国内绿色债券市场深度与广度不断增强,将吸引全球投资者广泛参与。

“对企业而言,碳中和债创新发展推动绿色债券市场发展,拓宽企业绿色项目融资渠道,并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企业形成正向激励,推动绿色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周茂华表示,对政府而言,相关政策支持资金起到了“四两拨千斤”效果,可以引导更多社会闲置资金参与绿色项目。

首都师范大学信用立法与信用评估研究中心研究员薛方认为,全国首批6只碳中和债的发行,将对投融资机构、授信受信双方、绿色金融产品配置等产生引导性和示范性效应。

马骏表示,应该进一步明确碳中和项目边界,完善绿色金融标准,加强国际合作,推动中欧可持续金融标准的一致化。同时,要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尤其是与投资项目碳排放相关的信息和金融机构的碳足迹。在首批碳中和债的基础上,加快其他领域与降低碳足迹相关的金融产品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作者:姚 进 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jianping

太阳能发电网|www.solarpwr.cn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