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21年度新能源消纳指引》出台,消纳能力按三类区分

2021-03-06 11:22:02 太阳能发电网
从湖北省能源局获悉:为优化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发展布局,引导企业理性投资,不弃风弃光,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促进新能源产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湖北省能源局日前印发《湖北省2021年度新能源消纳指引》,全省分县(市、区)消纳能力由高到低按Ⅰ、Ⅱ、Ⅲ三类区分)。具体如下:湖北省2021年度新能源消纳指引一、各地区消纳情况
从湖北省能源局获悉:为优化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发展布局,引导企业理性投资,不弃风弃光,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促进新能源产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湖北省能源局日前印发《湖北省2021年度新能源消纳指引》,全省分县(市、区)消纳能力由高到低按Ⅰ、Ⅱ、Ⅲ三类区分)。

具体如下:

湖北省2021年度新能源消纳指引

一、各地区消纳情况

统筹考虑全省新能源在建项目、电力负荷和送出通道、电网网架结构和全社会用电量等情况,以及国家对新能源弃风弃光率的要求,全省分县(市、区)消纳能力如下(22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消纳能力由高到低按Ⅰ、Ⅱ、Ⅲ三类区分):

Ⅲ类区域为消纳困难区域。包括宜昌市(除远安县、当阳市外)、十堰市(除丹江口市均州220千伏变电站供区外)、荆州市(沙市区、江陵县、松滋市)、荆门市(东宝区)、黄冈市(红安县、麻城市)、随州市、恩施州(除建始县、巴东县以外)。

Ⅱ类区域为消纳局部受限区域。包括襄阳市、宜昌市(远安县、当阳市)、黄石市(阳新县)、十堰市(丹江口市均州220千伏变电站供区)、荆州市(荆州区、监利市)、荆门市(掇刀区、京山市、钟祥市、沙洋县、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孝感市(大悟县、安陆市、云梦县、孝昌县、孝南区)、黄冈市(团风县、浠水县、蕲春县、武穴市、黄梅县、龙感湖管理区)、咸宁市(通山县、通城县、崇阳县)、恩施州(建始县、巴东县)、天门市和神农架林区。

Ⅰ类区域为具备消纳空间的区域。包括除Ⅲ类和Ⅱ类外的其他县(市、区)。

二、消纳结果运用

Ⅲ类区域可新增建设户用光伏发电项目、利用固定建筑屋顶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百万千瓦基地。

Ⅱ类区域可新增建设以下五类项目:一是Ⅲ类区域可新增建设的项目;二是风光储项目(指风储、光储、风光储项目);三是结合火电灵活性改造建设的风光火互补项目(指风火、光火、风光火互补项目);四是利用现有风电和水电项目送出工程建设的风光水互补项目(指风水、光水、风光水互补项目);五是新能源扩(续)建项目。

Ⅰ类区域优先新增建设Ⅱ类区域的五类项目,有序推进其他新能源项目建设。

请市州按照消纳指引,引导企业合理布局新能源项目,推进全省新能源有序发展。

附件:湖北省2021年度新能源消纳分区表指引







作者: 来源:太阳能发电网 责任编辑:jian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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