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个省市地区的风、光建设工作均在有序进行,相关政策也陆续出台。6月21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2020年底前依法依规获得核准且在核准有效期内的风电项目、2019年和2020年平价风电光伏项目、以及竞价光伏项目,直接纳入保障性并网
目前,各个省市地区的风、光建设工作均在有序进行,相关政策也陆续出台。6月21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2020年底前依法依规获得核准且在核准有效期内的风电项目、2019年和2020年平价风电光伏项目、以及竞价光伏项目,直接纳入保障性并网项目范围。项目业主要在保障安全生产和质量管控前提下抓紧建设,原则上应于2021年底前建成并网。
对于明显超出合理工期的存量项目(风电项目自核准之日起超过3年、光伏发电项目自列入相应年度方案起超过2年未建成并网),不支持项目业主及主要投资方在豫继续开发新能源项目。对确实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各地应及时予以废止。
《通知》明确,针对光伏发电项目,突出节约集约高效用地导向,对于不新增用地、利用固定建筑物屋顶及其附属场所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不限申报规模,参照保障性并网政策,由电网企业保障并网。
《通知》表示,针对风电项目,要突出规模效应,集中式风电新建项目单体规模应在10万千瓦及以上,改(扩)建项目单体规模应在5万千瓦以上。前期工作扎实、基本完成颠覆性因素排查的风电项目,均可参与2021年新增风电项目申报。
《通知》对风电项目的分类管理具体措施为,I类、II类地区对应消纳指引明确的容量,依照《风电项目量化评优细则》,优选确定能够于2023年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的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填报相关表件,于7月15日前正式报送河南省发改委,省发改委汇总后印发实施。
III类地区拟建项目和I类、II类地区优选后仍有建设意愿的项目,由各省辖市统一组织,进一步落实并网条件、编制市场化并网方案后,于7月30日前报送河南省发改委,同时抄送河南能源监管办、省电力公司。河南省发改委会同河南能源监管办等单位组织省电力公司、第三方机构分区域依次开展论证,统筹确定并网时序和相应条件,成熟一批、实施一批。
河南省是分布式光伏大省,同时也是中部低风速风电的重点发展区域。本次《通知》显示,河南全省新能源电力消纳空间达到了4GW;同时,对光伏、风电项目的优选门槛也正在逐步提高。可以预见,在实现河南省整个地区的碳中和目标中,新能源将扮演最为重要的角色。
作者: 来源: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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