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布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根据意见稿,到2025 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在源、网、荷侧应用场景建设一批多元化储能项目,新型储能规模与新型电力系统发展相适应。全面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与应用水平,建立健全标准体系与管理机制,培育完善市场环境和商
8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布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根据意见稿,到2025 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在源、网、荷侧应用场景建设一批多元化储能项目,新型储能规模与新型电力系统发展相适应。全面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与应用水平,建立健全标准体系与管理机制,培育完善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建成并网新型储能规模达到500万千瓦以上。
全面推广“新能源+储能”的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实现储能与新能源电源的深度融合、联合运行。新建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目,配建储能规模原则上不低于新能源项目装机量的15%,储能时长2 小时以上;新建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配建储能规模原则上不低于新能源项目装机量的15%,储能时长4 小时以上;配建比例2022 年后根据情况适时调整。支持鼓励已并网的新能源项目建设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
作者: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责任编辑:jian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