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拟新安排风、光发电项目1000万千瓦

2021-09-13 17:04:56 太阳能发电网
日前,内蒙古能源局发布《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计划安排一批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项目,由自治区能源局统一组织竞争性配置工作。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其中,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将重点在沙漠地区、采煤沉陷区、露天煤矿排土场等地进行统一
日前,内蒙古能源局发布《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明确,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计划安排一批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项目,由自治区能源局统一组织竞争性配置工作。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

其中,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将重点在沙漠地区、采煤沉陷区、露天煤矿排土场等地进行统一规划、有序开展、分步实施,优先支持符合自治区整体规划的集中连片开发项目,优先安排光资源和地形地貌条件较好、建设条件较成熟、盟市支持力度较大的项目。鼓励外送线路和升压站均已建好、具备扩容条件、送出能力并能尽快建成并网的项目。

2021年计划新安排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380万千瓦,其中蒙西地区330万千瓦、蒙东地区50万千瓦。蒙西、蒙东地区每个盟市推荐上报参与竞争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规模总和分别不得超过150万千瓦、50万千瓦。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体规模上限为30万千瓦、下限为10万千瓦,升压站和外送线路均已建好的扩建项目下限为5万千瓦。

集中式风电项目将重点在荒漠地区、边境沿线等地进行统一规划、有序开展、分步实施。2021年计划新安排集中式风电项目620万千瓦,其中蒙西地区440万千瓦、蒙东地区180万千瓦。蒙西、蒙东地区每个盟市推荐上报参与竞争的集中式风电项目规模分别不得超过200万千瓦、150万千瓦。集中式风电项目申报单体规模上限为50万千瓦、下限为10万千瓦。

根据《通知》,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已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2021-2023年)建设规划》文件要求,由各盟市相关主管部门有序组织开展。

《通知》还提出,内蒙古能源局将有序安排和推进工业园区可再生能源替代、火电灵活性改造、新能源制氢等市场化并网项目。


作者: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责任编辑:jian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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