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晚间,隆基股份发布了关于韩华起诉其专利侵权的进展公告。公告显示,荷兰时间2021年7月5日韩华向荷兰鹿特丹地方法院提起针对隆基荷兰的简易跨境临时禁令申请,荷兰鹿特丹地方法院于2021年7月9日受理了此案。在本案件中,韩华声称荷兰隆基作为隆基在欧洲的子公司,负责欧洲相关涉嫌侵权单晶太阳能组件在欧洲的分销
10月7日晚间,隆基股份发布了关于韩华起诉其专利侵权的进展公告。公告显示,荷兰时间2021年7月5日韩华向荷兰鹿特丹地方法院提起针对隆基荷兰的简易跨境临时禁令申请,荷兰鹿特丹地方法院于2021年7月9日受理了此案。
在本案件中,韩华声称荷兰隆基作为隆基在欧洲的子公司,负责欧洲相关涉嫌侵权单晶太阳能组件在欧洲的分销,并请求对荷兰隆基颁发一项可强制执行的跨境临时禁令。
荷兰隆基于2021年9月2日提交答辩状,基于专利无效、产品不涉嫌侵权、缺乏权利和强制执行基础、管辖权、不适合简易程序、缺乏紧急性、利益平衡等理由进行反驳。本案件于2021年9月10日进行了开庭审理。
诉讼结果显示,荷兰鹿特丹地方法院判决荷兰隆基自判决书正式送达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后不得实施侵犯韩华拥有在9个欧洲国家的EP 2 220 689 B1专利(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的行为(销售、诱导、便利和获利)。上述国家包括比利时、保加利亚、德国、法国、列支敦士登、葡萄牙、西班牙、英国和瑞士。涉及的组件产品包括Hi-M03、Hi-M03m、Hi-M04、Hi-M04m、Hi-M05、HiM05m。
除此之外,法院还判决荷兰隆基违反禁令每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向韩华支付2.5万欧元,最高不超过500万欧元的罚款;基于荷兰隆基未发生侵权行为为由,驳回其他属于专利侵权的诉讼请求。
荷兰时间 2021 年10月1日,隆基股份全资子公司荷兰隆基收到荷兰鹿特丹地方法院的简易判决跨境临时禁令。
隆基股份认为,本次判决缺乏法律基础和事实依据,将根据相关法律立即提起上诉, 争取尽快解除临时跨境禁令。该公司还称,由于本次临时禁令的主体仅针对荷兰隆基,除荷兰隆基之外其它公司的行为及客户不受该禁令任何限制。
作者:夏天 来源:AI财经社
责任编辑:jian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