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证监会公告核发中国移动IPO批文,当三大运营商将齐聚A股为市场所热议时,光伏行业也迎来一件大事。同日,上交所发布《科创板上市委2021年第95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该公告显示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特斯)成功过会,这意味着全球五大光伏组件企业或将在A股集合。根据招股书,2018年至2020年,阿
12月13日,证监会公告核发中国移动IPO批文,当三大运营商将齐聚A股为市场所热议时,光伏行业也迎来一件大事。同日,上交所发布《科创板上市委2021年第95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该公告显示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特斯)成功过会,这意味着全球五大光伏组件企业或将在A股集合。
根据招股书,2018年至2020年,阿特斯的光伏组件出货量均位列全球前五,其他四家分别为隆基股份、天合光能、晶澳科技、晶科能源,前三家企业均已在A股上市,晶科能源也于今年9月30日过会,10月15日提交注册,拟登陆科创板。
阿特斯控股股东CSIQ已于2006年在美股上市,成功过会意味着公司距离回A更进一步。2018年至2021年前三季度(未经审计),阿特斯分别录得营业收入244.38亿元、216.8亿元、232.79亿元、195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9.22亿元、17.51亿元、16.13亿元、-2.08亿元。本次阿特斯拟募资40亿元,其中28亿元将用于扩产拉棒、硅片、光伏电池、光伏组件等项目。然而,在光伏组件巨头光环的背后,阿特斯其实已面临诸多内忧外患。
产品结构落后,竞争力不及对手
虽然说作为五大光伏组件厂商之一,阿特斯近年来的出货量处于上升趋势,市场份额也持续提升,但与其他四大巨头相比,阿特斯的发展已较大程度滞后。
招股书显示,2018年至2020年阿特斯光伏组件的出货量分别为5.9GW、8.6GW、11.1GW,看似出货量不断增加,然而阿特斯的产品结构和业务质量其实已无法与其他四大巨头相提并论。
近年来,随着光伏组件大功率时代的到来,单晶组件已经占据市场主导地位,大尺寸组件也逐渐成为市场主流,而阿特斯在这两个方向的产品布局均滞后于行业发展趋势。根据《2020-2021年中国光伏产业年度报告》,2020年我国单晶硅片市场份额已达到90%,牢牢占据主流地位,其他四巨头均以单晶产品为主,隆基股份一直专注于单晶产品,晶澳科技主流产品均为单晶组件,到2021年上半年晶科能源、天合光能的单晶产品收入占比均超过99.5%,而同期阿特斯单晶产品比例只有62.32%。
2021年上半年,阿特斯处于亏损,净利润-3.55亿元,同比下降122.16%,毛利率为6.19%,同比下降约17个百分点,主要系上游硅基材料涨价,以及公司产品布局从多晶产品向单晶产品转型所致,公司单晶产能生产环节的一体化程度低于可比企业,且单晶产能投资的规模效应尚未充分显现。同期,其他四巨头净利润同比平均增长13.53%,毛利率同比平均仅下降3.95个百分点。
大尺寸组件方面,2021年上半年排名前十的组件厂商的大尺寸产品合计占它们总出货量的24%,而阿特斯这一比例仅为4%,也没能跟上行业发展的脚步。
根据招股书,控股股东于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陆续剥离了阿特斯的海外电站开发及运营业务,从公司针对此情况编制的模拟报表看,2018年,海外电站相关业务占公司营收超30%,占净利润约70%,可见剥离该业务对公司的业绩造成了较大影响。
境外销售为主,受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较大
2018年至2020年,阿特斯境外销售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均超过80%,公司境外收入可能受到贸易政策、产业政策、法律政策、政治经济形势、汇率波动等因素变化的影响。
阿特斯的主要出口对象国中有多个国家针对中国光伏产品实施反倾销等措施,比如,2011年11月至今,美国政府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光伏产品开展了“双反”调查案件;2021年5月15日,印度商业和工业部应印度太阳能(10.900, -0.15, -1.36%)制造协会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泰国和越南的光伏电池及组件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截至目前该调查仍在进行中。
根据招股书,2020年至2021年上半年,双反保证金和201关税就又开始对阿特斯业务造成不良影响,分别使得公司成本增加了1.38亿元、3.82亿元。
审议会议上,科创板上市委也要求阿特斯结合主要境外业务所在国家/地区对中国光伏企业的贸易政策及变化情况,分析是否会对公司境外收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并说明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身陷多起重大诉讼或仲裁
招股书显示,截至2021年上半年,阿特斯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境内共涉及6起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在其中5起案件中作为原告/申请人,在1起案件中作为被告/被申请人。
同期,阿特斯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境外涉及的争议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共7起,在其中5起作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涉及的境外专利诉讼共3起,均作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并且阿特斯还作为原告或第三方正在参与5起针对美国政府的“双反”诉讼,截至目前这些案件基本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或仍在审理中,其中时间较早的可追溯至2016年、2017年,已经历了漫长的诉讼过程。
上市委在会议上也对阿特斯及其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未决案件进展情况、所涉及赔偿金额及预估结果可能产生的影响表示关注。
回A股上市对于阿特斯来说固然是个喜讯,但光环下的隐患也不容小觑,公司仍存在产品结构滞后于行业发展趋势等问题,另外,公司外销业务受政策影响的情况以及多起相关诉讼、仲裁的进展也值得关注。
作者: 来源:银柿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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