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工作,提升服务水平,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国家能源局近日修订印发《电力业务资质许可流程规范》《电力业务资质许可服务规范》《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监督与评价规范》(以下简称《流程规范》《服务规范》《监督与评价规范》)。据了解,随着“放管服”改革以及优化营商环境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工作,提升服务水平,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国家能源局近日修订印发《电力业务资质许可流程规范》《电力业务资质许可服务规范》《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监督与评价规范》(以下简称《流程规范》《服务规范》《监督与评价规范》)。
据了解,随着“放管服”改革以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深入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对行政许可等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国家能源局近年来重点围绕“减条件、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原则,相继制修订出台一系列许可管理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切实降低制度成本和企业负担;建设完善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实现了资质许可无差别、同标准“一网通办”;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为企业群众干事创业提供更大便利。结合以上许可管理工作的新要求、新局面,需要对原文件进行修订。
一是精简规范数量。紧扣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已实现全程“一网通办”的工作实际,按照国家标准委《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有关规定,在完善《服务规范》的基础上,取消了原文件中的《许可受理场所管理办法》,工作规范数量由4项精简为3项。
二是完善许可流程。在《流程规范》中,调整审查程序、期限等内容,主要包括补充许可证注销及补办程序、调整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各流程期限等,并明确其适用于一般程序办理许可,同时对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许可进行了政策指引,便于申请人选择适用。
三是提升服务水平。在《服务规范》中,专门补充完善了拥有配电网运营权售电公司使用的《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服务指南》以及许可证注销工作内容,进一步方便企业办理相关许可业务。
四是优化监督评价。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等有关规定,对《监督与评价规范》有关内容进行了针对性的优化完善,并调整规范了许可评价工作相关格式文本,进一步健全许可监督评价机制。
作者: 来源:太阳能发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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