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正式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明确,2030 年,自治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电力工业实现碳达峰,电源装机规模超过 3 亿千瓦,风光等可再生能源成为主体电源,新能源发电总量超过火电发电总量。《规划》明确主要目标:新能源装机规模达 1.35 亿千瓦以上。其中,风电装机 8900
3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正式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明确,2030 年,自治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电力工业实现碳达峰,电源装机规模超过 3 亿千瓦,风光等可再生能源成为主体电源,新能源发电总量超过火电发电总量。
《规划》明确主要目标:新能源装机规模达 1.35 亿千瓦以上。其中,风电装机 8900 万千瓦左右,光伏发电装机 4500万千瓦左右,光热发电装机 60 万千瓦左右,生物质发电装机 80万千瓦左右。抽水蓄能开工建设 120 万千瓦。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0%左右,新能源装机比重超过 50%,新能源发电总量占总发电量比重超过 35%。
其中,《规划》对“十四五”期间新能源发展提出详细规划:
坚持集中与分布并举、就地消纳与远距离外送并举、单品种开发与多品种协调并举、单一场景与综合场景并举的原则,改革新能源汇集和电力分配方式,打破县市界限,合理确定新能源新增装机规模,加快推动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发展,落实完成国家下达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到 2025 年,风电累计装机规模达 8900 万千瓦,光伏累计装机规模达 4500 万千瓦。
推进新能源基地化建设。加快推动大型沙漠戈壁荒漠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在新能源资源禀赋较好,具备持续整装开发条件地区,推动新能源发电基地化、规模化开发,打造蒙西、蒙东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充分利用边境沿线、戈壁荒漠地区丰富的风能资源,在阿拉善、巴彦淖尔、包头、乌兰察布、锡盟等边境地区建设一批大型风电基地。在鄂尔多斯、阿拉善、巴彦淖尔等地区推进光伏治沙基地建设。利用鄂尔多斯、通辽、乌海、阿拉善、巴彦淖尔、包头等周边地区采煤沉陷区、露天矿排土场等闲置土地,有序推进集中式光伏矿区治理基地建设。优化提升存量通道输电能力,加快推进多能互补和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
加快新能源分布式开发利用。优先在风能资源优越、土地资源紧缺、靠近负荷中心地区发展分散式风电。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推进农村牧区分散式风电开发。推动光伏发电与建筑、农业、交通、通信等领域融合发展,开展“千家万户沐光计划”、光伏建筑一体化、风光农牧互补综合能源建设、绿色交通建设、整县(旗、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等。积极推动分布式光伏与储能、微电网等融合发展。到 2025 年,累计建成分散式风电项
目约 400 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约 600 万千瓦。
加强新能源电源规划和电网统筹协调。统筹资源开发条件和电源送出通道,科学合理选取新能源布点,实现新能源与配套送出工程统一规划;考虑规划整体性和运行需要,优先电网企业承建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满足新能源并网需求,确保新能源电源建设与送出工程的进度相匹配;结合不同工程特点和建设周期,衔接好网源建设进度,保障风电、光伏发电等电源项目和配套送出工程同步规划、同步核准、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做到电源与电网协同发展。推动新能源与终端负荷耦合利用,积极鼓励新能源微电网建设,鼓励新能源电力专线供电,探索建设发供用高比例新能源微电网。
发展大规模新型储能。以电力系统实际需求为导向,有效衔
接新型储能相关国家政策,因地制宜布局建设新型储能设施,促进新型储能多元化发展和多场景应用,完善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
商业模式和保障机制,推动新型储能示范应用,推动储能设施向
电力系统源网荷各环节提供服务。大力推进电源侧储能发展,发
展新能源基地配套储能项目,新建新能源电站按照不低于 15%
(2 小时)配置储能装置,布局一批风光储、风光火(储)、风
光水(储)等多能互补型电站,提高电站整体调峰、调频深度和响
应速率,促进高比例新能源高效利用。积极支持用户侧储能发展示范推广储能融合发展的多种场景,布局一批源网荷储一体化项
目,鼓励发展不间断电源、电动汽车等分散式储能设施。推动电
网侧储能发展合理布局,在电网关键节点、偏远地区建设独立(共
享)储能电站,提高供电可靠性,提升系统消纳能力。到 2025
年,新型储能装机力争达到 500 万千瓦以上。
作者: 来源:太阳能发电网
责任编辑:jian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