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发改委印发《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拟申报项目质量管理。对建设条件优越的项目,在电网消纳允许的前提下不限建设规模,加快推动建设进度。同时规范项目的配套储能设施建设,推广应用集中式共享储能。
通知强调,做好2022年开发建设方案项目申报。各区组织
近日,天津市发改委印发《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拟申报项目质量管理。对建设条件优越的项目,在电网消纳允许的前提下不限建设规模,加快推动建设进度。同时规范项目的配套储能设施建设,推广应用集中式共享储能。
通知强调,做好2022年开发建设方案项目申报。各区组织符合条件、有投资意愿的企业开展年度开发建设方案项目申报,并组织有关部门做好限制性因素排查。于7月10日前上报市发改委。
作者: 来源:天津市发改委
责任编辑:jian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