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安徽省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申报第一批宣城市光伏建筑应用城市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申报单位为建筑物所有权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使用人、运营管理人等。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的,申报单位应为参与投资的能源公司和建筑物所有权人共同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0日。申报条件要求:(一)宣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太阳能
6月15日,安徽省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申报第一批宣城市光伏建筑应用城市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申报单位为建筑物所有权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使用人、运营管理人等。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的,申报单位应为参与投资的能源公司和建筑物所有权人共同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0日。
申报条件要求:
(一)宣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太阳能光伏建筑应用项目,于2021年12月~2022年6月期间竣工并通过验收。工业建筑光伏组件装机容量原则上不低于500KW,其他建筑项目光伏组件装机容量原则上不低于100KW。
(二)项目应用技术类型包括建筑光伏屋顶、光伏幕墙和光伏建筑构件等;光伏组件类型包括晶硅、铜铟镓硒薄膜系列等。
(三)采用的光伏电池及组件应达到先进水平,各类组件平均光电转换效率满足《光伏发电效率技术规范》GB/T39857-2021的要求。
(四)涉及光伏建筑应用专项设计图纸需通过图审机构审查。
(五)已获得财政资金补助的建筑项目不得申报。
作者: 来源:太阳能发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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