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沿海地区新型储能项目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通知》提出,到2025年,沿海地区新型储能项目累计投运规模力争达到250万千瓦左右,到2027年,沿海地区新型储能项目累计投运规模力争达到350万千瓦左右,确保沿海地区新增500万千瓦海上风电和500
7月19日,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沿海地区新型储能项目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通知》提出,到2025年,沿海地区新型储能项目累计投运规模力争达到250万千瓦左右,到2027年,沿海地区新型储能项目累计投运规模力争达到350万千瓦左右,确保沿海地区新增500万千瓦海上风电和500万千瓦海上光伏并网消纳,充分发挥新型储能项目顶峰、调峰能力提高沿海地区新能源消纳水平,在促进电力系统安全高效运行中发挥重要作用。
根据此前江苏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发布的《江苏省海上光伏开发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7年)》,明确未来5年重点开发43个海上光伏项目,总规模为12.65GW。
作者: 来源: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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