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储能新政:鼓励新能源项目分地区差异化配置新型储能

2023-08-17 08:39:31 太阳能发电网
8月15日,甘肃省发改委下发《关于甘肃省集中式新能源项目储能配置有关事项的通知》, 鼓励新能源项目分地区差异化配置新型储能。鼓励区域内新能源开发企业自建、合建或由第三方企业建设共享储能电站。鼓励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辅助服务提供商各类企业投资建设电网侧独立储能。

全省“十四五”第一批风光电项目继续按照之前的储能配置要求执行。“十四五”第二批风光电项目,原则上河西地区(酒泉、嘉峪关、张掖、金昌、武威)按15%、4小时,中东部地区(兰州、白银、天水、平凉、庆阳、定西、陇南、甘南、临夏、兰州新区)按10%、2小时配置储能。

存量新能源项目,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未取得电网接入系统意见的存量新能源项目,参照“十四五”第二批项目储能配置政策执行。

原文如下:




作者: 来源:甘肃省发改委 责任编辑:jian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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