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光伏帮扶项目运行管理,规范收益分配和光伏公益岗位设置,近日,山西省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山西省加强光伏帮扶项目运行管理和收益分配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今后3年内,全省光伏帮扶项目收入稳定在18亿元以上。
《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光伏帮扶项目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强化光伏收益资金监管,规范光伏公益岗位设置,持续发挥光伏产业帮扶作用,确保电站发电效率高、后续运维好、收益分配准、监管主体实,项目资产不流失、不被侵占,持续稳定增加村集体收入。
《意见》的主要亮点为:
坚持帮扶属性,持续助力增收。光伏帮扶项目始终把壮大村集体经济和帮扶农户增收作为首要任务。明确提出,今后3年内,全省光伏帮扶项目收入稳定在18亿元以上。
强化资产管理,保障高效运行。健全完善“部门监管—专业运维—群众管护”运管体系,建立资产台账,明确资产权属,探索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管护模式。
紧盯问题整改,规范公益岗位设置。严格光伏公益岗位选聘、日常考勤等制度,坚决杜绝岗位虚设等问题。
到村光伏收益,集体研究使用。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光伏帮扶收益由村集体研究分配使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使用原则,坚持鼓励内生发展动力工作导向。
作者:刘迎春 来源: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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