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9月22日正式发布《市场监管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这是7月14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以来,市场监管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出台的制度举措,对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依法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若干举措》共22条,聚焦五个方面,落实《意见》部署要求,回应了民营经济各类关切:
一是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强化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反垄断执法,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修复机制。
二是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健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评级和评价体系。完善支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
三是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监管执法体系,杜绝选择性执法,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
四是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标准制定,计量服务中小企业。依法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五是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及时推广经验做法,加大宣传。
消息来源:市场监管总局,中国能源报,
作者: 来源:太阳能发电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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