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今年9月重磅文件《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发布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于近日再度联合印发电力现货指导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3〕813号)(以下简称“813号文”)。其中,813号文明确了电力现货具体推进的时间节点,对“推动现货市场转正式运行”进行了说明。正式运行和试运行有何区别?转入正式运行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哪些试点具备“转正”条件?记者进行了初步了解。
在813号文“进一步明确现货市场建设要求”一节中,明确“各省/区域、省间现货市场连续运行一年以上,并依据市场出清结果进行调度生产和结算的,可按程序转入正式运行。第一责任单位要委托具备专业能力和经验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并形成正式评估报告。在满足各项条件的基础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备案”。
从文件表述看,试点“转正”需要满足两大基本条件,“连续运行一年以上”同时“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并形成正式评估报告”。那么,当前电力现货试点建设情况如何?
2015年3月,中发9号文件之配套文件二提出,选择具备条件地区开展试点,建成包括中长期和现货市场等较为完整的电力市场。2017年8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文,选择南方(以广东起步)、蒙西、浙江、山西、山东、福建、四川、甘肃等8个地区作为第一批试点,正式启动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2021年,新增上海、江苏、安徽、辽宁等6个地区作为第二批试点,明确提出支持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试点,加快研究京津冀、长三角区域电力市场建设方案。
截至目前,全国23个地区实现了电力现货市场试运行,其中南方(以广东起步)、山东、山西、甘肃、蒙西等地实现常态化运行,其中山西、甘肃等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已超2年,浙江、上海、江苏等17个地区至少开展一次试运行,第二批试点、非试点地区现货市场全覆盖趋势正在逐步形成,南方区域市场试运行已超过1年。
正式运行和试运行有何区别?业内人士刘某指出,正式运行是市场建设的一个阶段,是对市场建设工作的充分肯定与认可,市场正式运行后表明市场各功能已经相对完善,市场运行受到保护,不能够随意停止。
换言之,“能跑一年以上”只是衡量门槛之一,关键在于机制建设是否健全。
“结合《基本规则》对启动结算试运行和正式运行的基本条件与主要工作内容的表述可以发现,相较于结算试运行,正式运行更加强调现货市场规则体系的完整性和合规性。同时,启动正式运行后的技术支持系统需要开展定期第三方校验,以实现与规则版本的动态衔接。”电力行业从业人士张某说。
第三方校验又有哪些衡量指标?刘某进一步指出,对于市场正常运行需要满足的定性标准,例如市场运行时间、市场建设的规范性、市场限价的合理性、规则体系的完整性、合理性以及公平性、技术支持系统以及出清算法等方面均应进行评估,对于定性标准需要全部满足后才认为具备评估条件。在对市场进行评估时,在市场运行、市场功能、价格机制以及规则体系等维度细化分项进行打分,市场分数需要满足一定标准才可认为具备转正式运行条件。
电网企业工作人员高某向记者透露,从目前的运行状况及《通知》和《基本规则》中的规定来看,山西、山东、甘肃、蒙西具备转入正式运行条件,广东是否转入正式运行可能需要与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的建设进展保持一致。
刘某对此表示认同:“实际上,第一批试点中,已进入长周期不间断试运行的五个试点省份均已具备转正式运行条件,省间现货市场也经过了一年以上时间的检验。但是目前省间市场还未做到连续开市,与省现货市场衔接不够完善,待到连续开市后才可认为具备转正式运行条件。”
作者:赵紫原 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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