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发布关于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2023 年
电力业务资质许可持证企业许可条件保持专项清理第二批问题企业处置通告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有关规定,
在对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2023 年电力业务资质许可持证企业许可条件保持专项清理工作中 ,31家未按规定要求完成整改的企业进行处置,包括对 27 家企业拟注销许可证,4家企业拟重新核定等级。
公示期 30 日(2023 年 11 月 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7 日),公示期满办理相关处理手续。
作者: 来源:太阳能发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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