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山西能源监管办会同山西省能源局召开2024年新能源电力建设项目集中安全交底会议。会议通报了2023年山西能源监管办、山西省能源局安全监管发现的典型问题。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山西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相关负责同志和有关新能源管理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交流发言。各市、县能源主管部门、省内140余家新能源在建项目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视频端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一是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国家能源局和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部署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杜绝事故发生。
二是压实工程安全质量责任。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坚决杜绝以包代管、盲目赶工期、抢工期、违法发包的情况发生。参建各方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到岗到位、履职尽责,全面压实工程建设管理责任。
三是加强工程安全报备管控。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提前知悉工程安全和质量报备材料、办理时间、办理流程,如实报送相关材料和资料,完成报备后定期向山西能源监管办、属地能源管理部门报送工程进度信息。
四是要深化施工安全管理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认真对照国家能源局《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全省电力行业持续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相关要求,全面梳理查找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控,从安全风险隐患的发现、整治、处理等环节形成闭环,确保将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因素查清楚、治到位。
五是持续加大监督追责力度。山西能源监管办、山西省能源局采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和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对违规开工,违规压缩工期、违规发包分包、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失管失控、风险隐患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参建单位及其人员,要采取约谈、通报、停工停产、行政处罚等措施从快、从严处理。
作者: 来源:山西能源监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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