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全区新能源“再起底”第二阶段项目废止情况的公告,对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各盟市废止的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进行公告。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2023年11月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组织开展了全区新能源项目“再起底”工作,围绕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分类施策,督促和指导各盟市和有关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同时全面实行市场化新能源项目“能进、能出”机制,企业可随时申报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也可随时申请废止已获批但难以推进的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避免无法实施的新能源项目圈占土地等资源。
公告废止项目清单如下:
作者: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责任编辑:jian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