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虚拟电厂建设管理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加快支撑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根据《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280号)、《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国能发监管规〔2021〕61号)、《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发改能源〔2022〕206号)、《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发改能源规〔2023〕1217号)、《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版)》(发改运行规〔2023〕1283号)、《电力负荷管理办法(2023年版)》(发改运行规〔2023〕126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重庆电力系统运行特点及电力市场建设现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背景
(一)电网供需形势
重庆电网负荷季节性和峰谷特征明显,夏季极端高温天气下,最大降温负荷占用电负荷比重超过50%;冬季取暖负荷上升明显,最大取暖负荷占用电负荷比重接近40%。受用电结构影响,重庆电网平均峰谷差率在35%左右,最大峰谷差率在50%左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电网调峰较为困难。
(二)建设意义
虚拟电厂旨在依托负荷聚合商、售电公司等机构,通过新一代信息通信、系统集成等技术,实现需求侧资源的聚合、协调、优化,形成规模化调节能力支撑电力系统安全运行。
随着我市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用户侧储能的快速发展,建立虚拟电厂市场化运营机制,可充分挖掘、聚合需求侧各类可调节资源,提升电力系统灵活调节能力,缓解电网峰谷差大、高峰电力供应紧张、新能源消纳困难等问题。虚拟电厂通过聚合、引导可调节资源以市场化方式参与电网互动,一方面可节约电源、电网为满足尖峰负荷的建设投资,另一方面可获取互动收益、降低用电成本,进一步提升重庆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
(三)实施范围
重庆虚拟电厂重点聚合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用户侧储能、分布式燃机、冻库、充换电设施、空调负荷、集中式供冷供热、铁塔基站、公共照明和工业可调节负荷等可调节资源。
按照虚拟电厂聚合资源的类别,重庆市虚拟电厂分为负荷型虚拟电厂、电源型虚拟电厂,其中负荷型虚拟电厂聚合资源主要为可调节负荷,电源型虚拟电厂聚合资源主要为用户侧储能和分布式光伏等用户侧电源资源。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能源保供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以保障能源供应安全为目标,以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构建开发绿色低碳、安全稳定、清洁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以市场机制为依托,以技术革新为动力,将虚拟电厂作为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能源保障。
(二)建设原则
重庆市虚拟电厂建设管理工作按照“总体设计、分步实施、试点推进”的原则,结合重庆实际发展需求,坚持市场驱动,构建虚拟电厂市场化运营管理机制,建设重庆市虚拟电厂运营服务平台,聚合分布式电源、用户侧储能、可调节负荷等资源,打造虚拟电厂示范工程。通过市场机制引导,提高电力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和系统运行效率,有效提升需求侧资源的聚合及响应能力。
(三)发展目标
构建“1+N”虚拟电厂建设管理服务体系,依托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重庆市统一虚拟电厂运营服务平台,为全市N个虚拟电厂提供资源接入、资格审核、运行监测、能力校核、清分结算、运行效果评价等服务工作,实现全市虚拟电厂的统一管理、统一调控、统一服务。
2024年,初步建成虚拟电厂运营服务平台,逐步推进虚拟电厂聚合资源接入,推动虚拟电厂参与需求响应及辅助服务市场,适时参与电力现货市场,虚拟电厂聚合资源可调节能力达40万千瓦;2025年,构建虚拟电厂参与电力现货常态化市场机制,虚拟电厂聚合资源可调节能力达60万千瓦;2026年,随着重庆电力市场交易品种的动态更替,适时完善虚拟电厂市场交易机制,拓展虚拟电厂面向聚合用户的用能服务和数据服务,虚拟电厂聚合资源可调节能力达100万千瓦。
三、建设任务
(一)加强需求侧资源精细化梳理。建立常态化可调节资源排查机制,重点聚焦分布式光伏、用户侧储能、冻库、充换电设施、空调负荷和工业可调节负荷等可调资源,收集可调节设备、可聚合容量、响应方式、响应时长等关键信息,按照分层、分区、分类原则梳理归档资源普查信息,建立全市统一可调节资源库。接入虚拟电厂聚合资源的分路监测数据,并对排查和接入数据进行校核,保障负荷资源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升负荷资源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建设虚拟电厂运营服务平台。建设虚拟电厂运营服务平台,为虚拟电厂快速合规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提供必要基础能力支撑。通过完善和规范虚拟电厂及其聚合的分布式电源、用户侧储能、可调负荷等需求侧资源接入过程和技术标准,实现虚拟电厂统一接入;通过开放数据和能力接口,实现与调控、交易、虚拟电厂运营商的数据与业务贯通,降低虚拟电厂参与市场化业务门槛,提升电力市场运营机构组织管理效率和监管力度。
(三)开展虚拟电厂试点项目建设。按照“先试点、再推广”的原则,选取典型行业、典型资源和典型园区(区县),开展充换电设施、冻库、铁塔基站、用户侧储能(光伏)和楼宇空调等领域试点建设虚拟电厂,推进虚拟电厂参与需求响应、辅助服务和现货市场的多场景、多阶段试运行,提升市场组织、平台功能的稳定性,逐步扩大虚拟电厂的聚合资源规模。
(四)构建虚拟电厂运营管理体系。形成规范的虚拟电厂运营管理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规范虚拟电厂建设、接入、运营和退出管理等流程。提供虚拟电厂运行监测、周期能力校核、可调节能力管理、数据支撑、运行效果评价等运营服务。编制虚拟电厂接入技术规范,明确虚拟电厂运营服务平台功能、交互接口和通信规约等要求,指导虚拟电厂配套系统的规范建设。
(五)健全虚拟电厂市场交易机制。开展虚拟电厂参与需求响应、辅助服务和电力现货市场机制研究,制定虚拟电厂参与各类市场的准入及交易流程,通过虚拟电厂的常态化运营,培育虚拟电厂良好生态,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
(六)拓展虚拟电厂多元应用场景。积极研究虚拟电厂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现货交易、辅助服务交易等市场的交易规则,丰富虚拟电厂交易品种;鼓励虚拟电厂运营商向聚合用户提供用能优化、能源托管和能源数据分析等综合用能服务,进一步提升用户用电服务质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牵头,统筹协调推进全市虚拟电厂建设,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负责重庆市虚拟电厂运营服务平台建设和运维等;重庆市电力负荷管理中心负责虚拟电厂统一接入、运营管理等;重庆市电力交易中心负责虚拟电厂运营商参与电力市场的市场注册、交易组织、交易申报、市场结算、信息披露和退市等。
(二)强化政策支持。制定重庆虚拟电厂的实施细则,从虚拟电厂的职责分工、建设接入、运营、运行、交易、结算、评价、退出等方面,作出管理要求。完善虚拟电厂参与需求响应、辅助服务和现货市场机制,为虚拟电厂参与市场交易提供政策依据。
(三)积极稳妥推进。各实施单位加强协同配合,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建设,引导聚合各类可调节资源参与电力系统调节,持续优化虚拟电厂运营模式,积极稳妥推动虚拟电厂高质量发展。
(四)加强宣传推广。加强国家和我市虚拟电厂相关政策机制、典型案例的宣传,面向虚拟电厂运营商和相关电力用户开展政策宣贯培训,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虚拟电厂建设及运营,进一步激发源网荷储互动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