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江苏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提出,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执行可再生能源消纳补贴。将市场化需求响应作为负荷管理的前置手段和柔性措施,形成最大用电负荷5%以上的需求响应能力,通过引导各类主体参与需求响应,主动移峰填谷,减小峰谷差,促进季节性保供等问题高效解决。
《意见稿》明确制定“安全可靠、公正平等、开 放透明”的工作原则,提出“完善需求响应体系、缓解电力供需矛盾、促进风光等新能源消纳、引导用户实施精细化负荷管理”四方面工作目标 :
一是完善需求响应体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为指导,坚决扛牢保供责任,优化需求响应工作机制,激励
各类主体主动参与电力需求响应,统筹兼顾电力安全与经济增长。
二是缓解电力供需矛盾。将市场化的需求响应作为负荷管理
的前置手段和柔性措施,形成最大用电负荷 5%以上的需求响应
能力,通过引导各类主体参与需求响应,主动移峰填谷,减小峰
谷差,促进季节性保供等问题高效解决。
三是促进风光等新能源消纳。建立可再生能源消纳激励机制,
鼓励引导用户以填谷为目的主动提升负荷,更低成本、更环保地
提高电力系统灵活性,适应可再生能源的波动性,充分保障可再
生能源的正常消纳。
四是引导用户实施精细化负荷管理。大力推进企业电能管理
系统建设,实现对参与响应的用电线路和设备在线监测,结合监
测数据和能效分析,开展用户电力负荷优化,提高电能管理水平,
助力用户节能降本。
关于征求《江苏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电力需求侧管理,引导电力用户主动开展需求响应削峰填谷,优化资源配置,根据《电力负荷管理办法》《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等文件,结合我省近年来开展电力需求响应工作实际和市场化改革情况,省发展改革委研究起草了《江苏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集修改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反馈:
1、信函。可将信函邮寄至南京市鼓楼区鸿瑞大厦1号楼1606(邮编210036)省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并请在信封上标明“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2、传真。传真号:025-83390506。
3、电子邮件。邮箱地址:jsscybgs@163.com。
社会公众在提出意见建议时,请一并说明理由。本次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
附件:1. 江苏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__(修订征求意见稿).pdf
2. 关于《江苏省需求响应实施细则(修订版)》起草情况的说明.pdf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4月23日
作者: 来源:太阳能发电网
责任编辑:jian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