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中利集团公告,公司于5月13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ST中利实际控制人王柏兴给予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罚款。证监会还拟决定,对王柏兴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据公告披露,经证监会调查,中利集团涉嫌违法的事实包括通过参与专网通信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以及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等行为。
王柏兴时任中利集团董事长,对中利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中利电子的生产经营拥有实际决策权,决策引入专网通信业务,对中利集团负有主要管理责任。王柏兴在中利集团2016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相关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
对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
对王柏兴给予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信息披露违法事项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900万元罚款,作为组织、指使从事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实际控制人处以600万元罚款; 对王伟峰、钱宏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
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王柏兴的违法情节特别严重,证监会拟决定对王柏兴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钱宏燚的违法情节严重,证监会拟决定对钱宏燚采取3年市场禁入措施。
作者: 来源:太阳能发电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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