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发布开发区分布式新能源试点申报要求

2024-06-27 17:04:25 太阳能发电网
日前,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开发区分布式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推进方案,进一步明确开发区分布式新能源试点申报要求:按照“系统谋划、分步实施、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创新驱动、优质高效”的原则,在充分尊重企业主体意愿的基础上,根据开发区不同应用场景、不同产业用电负荷需求和未来产业项目布局,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开发区分布式新能源开发利用,进一步加快分布式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2024年,启动一批具有丰富屋顶、闲散空地资源和较好电力消纳能力的开发区,开展分布式新能源建设试点,力争新增屋顶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装机100万千瓦以上,创新示范工程30个左右。

2025年,在第一批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再次启动一批试点,力争新增屋顶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装机200万千瓦以上,创新示范工程60个左右。

2026年,全面推进全省剩余省级以上开发区分布式新能源建设,力争到2030年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高质量发展模式创新取得积极进展,各类新场景、新应用不断涌现,分布式新能源助推开发区绿色低碳转型成效初步显现。

一、申报试点条件

各市统筹优选第一批1-2个开发区申报试点,于7月31日前将试点建设方案(如试点含分散式风电规模,需报送项目清单、kml坐标、承诺函及市级自然资源、林草部门意见等材料)报送我委。申报开展分布式新能源试点的开发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丰富的屋顶、闲散空地资源和较好的电力消纳能力,有利于规模化开发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

2.开发区管委会和入驻企业等有较高的开发利用积极性,具备整合各方资源的条件。

3.具有创新示范性,包括但不限于先进技术和光储直柔、光伏建筑一体化等新模式、新场景,鼓励建设数智化新型电力系统、绿色工厂和产业园区等创新示范工程。

二、开展资源排查

各市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各试点开发区按照“宜建尽建”的原则积极开展开发区内屋顶、闲散空地及负荷资源调查,了解建筑物结构、屋顶面积、闲散空地面积、载荷、用电量等信息,摸清发展底数,结合产权方建设意愿形成详实的可利用资源台账。

三、编制试点建设方案

各试点开发区要以试点建设目标为导向,以现有可利用资源台账为基础,按照整体规划、分批实施的原则编制建设方案,合理确定年度目标、进度安排、上网模式、并网运行、运营维护和保障措施等内容。

四、合理确定开发主体

各试点开发区要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统筹推进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开发,已确定开发主体的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应继续积极推进;尚未确定开发主体的,由产权方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确定。为便于整合资源、集约开发及后期运营维护,鼓励试点开发区在取得产权方同意后整合资源统一确定开发模式和投资合作对象。

五、定期开展整体评价

各试点开发区要定期开展开发区分布式新能源建设情况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先进经验,并将试点开展情况形成年度评估报告,于2024年、2025年12月底报省能源局。




作者: 来源:太阳能发电网 责任编辑:jian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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