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广东省能源产业科技创新研究指南》及开展2024年项目申报的通知。针对《指南》中先进可再生能源及综合利用技术、安全高效核能技术、绿色高效化石能源开发利用技术、节能减排技术、新型电力系统及其支撑技术、数字化智能化应用、新型能源体系机制和模式创新 7 大领域,开展能源产业科技创新研究,规范项目申报、评审、入库及实施监测等工作。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中的研究方向组织申报,项目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1.基础研究类。开展能源领域的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理论分析和基础研究,推动适应能源产业发展需求的学科发展与创新。
2.集中攻关类。开展能源领域前沿核心技术攻关研究,形成具备示范前景与推广价值的原创性成果。
3.示范试验类。开展关键技术装备示范试验,形成系统解决方案,推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范本。
4.应用推广类。依托具有市场前景的试点应用或示范工程,推进规模化的技术装备产品应用,带动产业发展。其中,“集中攻关”类项目成果应形成广东应用建议或方案,“示范试验”、“应用推广”类项目成果应在广东省落地
申报要求:
(一)项目可采用独立或联合方式进行申报,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其他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通过联合体方式进行申报,以联合方式申报的,应说明各单位分工并签署报送联合申报协议(见附件2)。项目牵头单位原则上应为广东省内注册的能源相关企业或全国范围内(含港澳台)高校、科研院所、其他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项目经费预算不低于300万元(新型能源体系机制和模式创新类项目不低于100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人员数不低于10人。项目负责人应为广东省内注册的能源相关企业或全国范围内(含港澳台)高校、科研院所、其他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全职在岗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具备相关基础理论知识和研究能力,并能保障研究投入时间。
(三)项目应为正在开展或2024年计划开展项目,不支持已经完成或2024年不能开展的项目。项目研究成果应有利于解决广东能源行业发展问题或有利于广东能源产业发展,项目成果应形成广东应用建议或方案,“示范试验”、“应用推广”类项目成果应在广东省落地。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规性负责,申报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五)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20日18:00。
作者: 来源:太阳能发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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