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北电网独立储能参与市场化调度运行与中长期交易方案(试行)》印发施行

2024-07-31 10:07:55 太阳能发电网
日前,河北省发改委印发《冀北电网独立储能参与市场化调度运行与中长期交易方案(试行)》,明确新型储能市场定位,激励新型储能参与系统调节,进一步促进冀北地区储能发展应用。

本方案所称独立储能指具备独立计量、控制等技术条件,接入调度自动化系统可被电网监控和调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和电力市场运营机构等有关方面要求,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储能企业。共享储能和新能源配建储能可按照《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共享储能转为独立储能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4〕770号)有关要求转为独立储能,并按照本方案规定执行。

本方案适用于电力现货市场运行前,针对独立储能开展的市场化调度运行、中长期电能量交易和容量租赁交易相关规定。当电力现货市场具备运行条件后,逐步向现货市场过渡和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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