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青海省人民政府:近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发布《青海省加力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其中提出,将对风电、光伏项目设备更新改造。支持并网运行超过15年或单台机组容量小于1500千瓦的风电场开展改造升级,支持运行时间10年以上老旧光伏电站关键设施及配套设备改造升级,优先支持转化效率低、材料稳定性差、智能化程度低等新能源项目实施更新改造。
同时,《实施方案》提出,支持能源电力设施设备更新。大电网稳定提升改造。优化完善区域电网网架,加强750千伏交流网架、升级改造330千伏及以上“单线单变”变电站等。设备更新项目应为存量项目,单体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支持比例不超过核定总投资的15%。推进配电网设备更新改造。支持淘汰更新电网侧S7 (含S8) 型和运行年限超25年且能效达不到准入水平的配电变压器。支持灾害易发多发地区配电网改造升级,扩大配电设备容器、改造线路设施,提升配电网承载能力。设备更新项目应为存量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核定总投资的15%。
《实施方案》要求细化落实举措。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抓紧制定管理办法。省能源局等部门要结合职责分工,细化实化“两新”工作具体措施。
作者: 来源:太阳能发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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