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广东省能源局印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牵头事项清单,其中,承担发展清洁能源责任,积极发展海上风电、分布式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有序发展水能等可再生能源。
1.承担电力行业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淘汰落后燃煤机组,实施燃煤机组节能改造。
2.负责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落实节能审查制度,强化节能监察执法,推进能源清洁高效利用。负责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供应保障。推进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
3.承担发展清洁能源责任,积极发展海上风电、分布式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有序发展水能等可再生能源,清洁高效高质量发展火电,安全高效发展核电。
4.负责加快重点输电通道建设,提高重点区域接受外输电比例。
5.指导重大能源项目环境社会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
作者: 来源:广东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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