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意见稿明确,本规则适用于新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新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所有成员必须遵守本规则。新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主体具体指新疆省调直调、参与疆内电力电量平衡,且已准入新疆电力市场并完成注册手续的疆内发电企业(包括单机容量100MW及以上的火电机组,风电、光伏、光热项目以及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的水电站等),市场化电力用户(含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以及经市场注册、满足电网接入技术规范的新型储能设施、抽水蓄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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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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