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7家美国光伏企业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诉,称“中国光伏企业向美国市场非法倾销多晶硅光伏电池,中国政府向国内生产企业提供包括供应链补贴、设置贸易壁垒等非法补贴”,要求“联邦政府对来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征收超过10亿美元的关税”。11月,美国商务部正式发布公告,宣布将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板)展开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调查,该调查涉及到多达75家中国光伏企业,基本将国内一定规模的光伏企业一网打尽。今年5月,美国商务部公布了对华太阳能反倾销补贴初裁结果,认定中国大陆光伏制造商存在从31.14%-249.96%,程度不等的倾销。
在美国商务部公布初裁结果两个月之后,中国光伏行业祸不单行,贸易战再次打响。这一次,对手换做欧洲。对多数中国光伏企业而言,相较于已经失去的美国市场,失去欧洲市场的后果更加惨烈,由于欧洲市场规模更加巨大,失掉欧盟相当于失去50%的出货市场。
中国光伏行业一次次遭遇贸易战,背后牵涉的意义和启示可以从多个角度解读。
中美、中欧之间的光伏贸易战,背后都涉及一家叫SolarWorld的德国企业,这是中德企业在光伏产业上宿怨已久的缩影,再往大处着眼,这正是迅速的技术扩散产生的矛盾。一开始,欧美光伏业的发展带来了中国光伏的最初曙光。以德国为例,2007年,德国本土生产的光伏组件为875兆瓦,占全球市场份额的20.5%,仅能满足德国安装需求的67.3%,这就产生了大量的进口需求,直接刺激了中国光伏的崛起。中国最大的光伏企业—无锡尚德在2007年的年产量是其在2002年的54倍。
从理论上看,光伏产业的全球轨迹属于典型的技术扩散。在这样的技术扩散过程中,欧美光伏行业的整体态度是纠结的,或者更准确地说,资本的态度是纠结的。由于资本所处行业环节的不同,和中国企业处于相同位置的资本的利益会受到损害,对于这种扩散也是反感的,会不断企图阻止—在2007年,德国光伏组件产能占全球第一的地位,仅在一年之后的2008年,即被中国同行超越,每况愈下。而下游资本的态度则截然不同,受益于技术扩散带来的成本降低,它们对技术扩散的后果持乐见其成的态度—在中国企业积极与欧洲企业的沟通下,包括博世在内的企业已公开表示,不支持SolarWorld的申请,40家欧洲光伏企业已组成游说团,试图阻止欧盟的双反立案。
技术扩散背后是技术实力的碰撞。目前,中国企业占据的仍是光伏业的劳动密集和环境污染密集环节,而欧美国家占据研发和原材料环节。但和世界上其他发展中国家不同,中国拥有完整的工业体系,拜改革开放不断积累的经济和技术实力所赐,中国承接技术扩散的能力不断发展,能迅速地模仿,掌握相关生产技术,以及制造设备的生产,更大程度地降低成本,以比西方企业更低的价格供应产品,然后,和最初技术创造者在国际市场上发生直接冲突。而且,由于中国承接技术扩散的实力加强,技术扩散的时间变得更加迅速,上游资本的盈利周期也随之缩短。
光伏行业只是这一波波澜壮阔的全球技术扩散和反扩散争执中的一幕,中国在高速铁路、新型战斗机、通讯设备等多个领域,均上演了这种迅速的承接技术扩散,然后华丽转身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精彩表演。在这一过程中必然充满各种贸易争端,可喜的是,中国企业也学会了保护自己、合力抗争。针对前次美国商务部的“双反”,在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的组织下,14家中国光伏企业联合抗辩。此次作为回应欧盟此次的反倾销调查,国内多家多晶硅企业也向中国商务部提出对来自欧盟的多晶硅实行“双反”调查。
不过,同时应该看到的是,中国企业的这种优势也是建立在低环境优势上的。光伏产业虽然属于清洁能源行业,目的在于环保,但其生产过程却是一个污染大户。在中国地方政府的GDP竞争中,光伏企业能够得到一些明里暗里的照顾,把本该内部化的环境污染外部化,损害当地群众的利益,也是不难想象的。
从某种意义上看,这种日益增长的承接技术扩散的能力为我们实施弯道超车战略提供了基础。但必须重视的是,这种弯道超车往往以地方长官急功近利追求GDP为导向、以政府补贴为手段,以环境污染、劳动者权利受侵害为代价,而由于其不是出于市场自发的水到渠成,而是少数人决策的拔苗助长,最终结果往往也并不美妙。
上世纪80年代初,日本为了在计算机领域上赶超美国,曾制定了一项雄心勃勃的第五代计算机研发计划,但十年耗资4亿多美元后,由于未能实现预想的目标,在1992年宣布终止计划。而与此同时,基于市场的美国个人电脑的兴起引领世界进入了IT时代。就中国而言,不管是光伏行业,还是高铁技术,本身就是很好的例子。很浅显的道理,弯道既可是超车的机会,往往也容易发生侧翻、脱轨的危险。讽刺的是,从全球来看,欧美光伏行业也正是在全球性的凯恩斯主义大政府的补贴下成长起来的,可以看作他们企图战胜自我、战胜市场的弯道超车,但就目前情况来看,市场正在嘲笑这次全球性的弯道侧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