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能源局向各地发改委、能源企业下发《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下称“规划”),明确太阳能发电的发展目标、开发利用布局和建设重点。
按照规划,到2015年底,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100万千瓦以上,年发电量250亿千瓦时。其中,光伏电站装机容量约1000万千瓦,太阳能光热发电装机容量100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约1000万千瓦。
根据上述规划目标,业内专家预计,光伏电站投资按平均每千瓦1万元测算,分布式光伏系统按每千瓦1.5万元测算,总投资需求约2500亿元。
与“十一五”思路不同,“十二五”期间太阳能发电更加注重“集中开发和分散利用结合”、“立足就地消纳,有限分散利用”。
在太阳能规划布局上,西部地区与中东部各有侧重。规划指出,在青海、新疆、甘肃、内蒙古等太阳能资源和未利用土地资源丰富地区,以增加当地电力供应为目的,建成并网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1000万千瓦。以经济性与光伏发电基本相当为前提,建成光热发电总装机容量100万千瓦。
在太阳能资源较为丰富、经济条件较好的中东部地区,优先利用建筑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成分布式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1000万千瓦。
在“十二五”发展基础上,我国将继续推进太阳能发电产业规模化发展,到2020年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5000万千瓦。
在2100万千瓦太阳能发展规划面前,当前光伏产业经营状况并不理想。
受金融危机和贸易保护主义影响,我国光伏产业的国际市场环境形势严峻,骨干企业也面临着生存威胁。今年上半年,尚德、赛维、保利协鑫等光伏企业均出现大幅亏损。
太阳能产业发展存在一系列制度层面问题。业内专家称:“目前,促进太阳能发电发展的土地、价格、财税等方面的经济政策和电网接入等方面的技术政策还不够完善,适应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电力管理体制还不成熟,完善太阳能发电政策体系、促进电力体制改革的任务十分迫切。”
这其中,并网运行管理是光伏发电等新能源所面临的共同难题。西部地区光伏电站接入电网困难,消纳光伏发电电量的市场空间有限;分布式利用是光伏发电发展的主要方向,但现行的电力体制和价格机制与之尚不适应,巨大的市场空间难以释放。
规划要求电网企业,“加强配套电网建设,优化电网运行,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建立太阳能发电综合技术支持体系,提高适应太阳能发电并网运行的系统调节能力,保障太阳能发电并网运行和高效利用。”
同时,继续完善促进太阳能发电发展的市场机制,建立适应太阳能发电的电力运行机制。建立自发自用为主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非歧视无障碍并入电网的管理机制,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进入公共设施和千家万户。
日前,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主持召开光伏产业发展座谈会。针对光伏发电面临的一系列制度和体制约束,刘琦称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
这其中包括,制定和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为可再生能源电力需求提供制度和政策保障;制定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指导意见,全面协调推进光伏发电产业发展。
制定分布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和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的实施意见,加速启动国内分布式光伏市场;结合新能源示范城市和绿色能源县建设,集中开展一批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建设;继续深化电力体制 改革和机制创新,为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机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