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光伏之争仍有和解之机

2012-09-13 09:14:33 太阳能发电网
       业内人士指出,商务部副部长崇泉率团赴欧斡旋中欧光伏争端,有利于促使欧盟充分认识到其中的利害关系,并通过政府间谈判化解此事。涉案国内企业则需按照世贸组织的规定进行案件申诉,用确凿的证据说话。   9月6日,欧盟宣布对我国光伏电池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9月11日,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副

    

  业内人士指出,商务部副部长崇泉率团赴欧斡旋中欧光伏争端,有利于促使欧盟充分认识到其中的利害关系,并通过政府间谈判化解此事。涉案国内企业则需按照世贸组织的规定进行案件申诉,用确凿的证据说话。

  9月6日,欧盟宣布对我国光伏电池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9月11日,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崇泉率中国政府代表团前往德国、欧盟及法国,与德、法两国政府相关部门及欧盟委员会进行交涉,阐述中方立场,尽最大努力维护中国企业利益。

  商务部表示,中方希望通过协商与合作化解贸易摩擦的立场没有改变,希望欧盟从大局出发,审慎采取贸易保护措施,为双方业界合作、共同发展创造条件。

  仍有改善结果的空间

  商务部研究院欧洲所专家姚铃表示,反倾销调查一经立案就意味着进入法律程序,除非申请人撤诉,一般不会半途终止调查。因此,国内光伏企业不应坐等政府磋商,而是应该积极应诉,找到欧盟相关企业,从双方共同利益出发加强合作。“去年欧盟拟对我国通信设备进行"双反"调查,后因双方企业层面达成和解,撤销立案调查。所以企业积极应对,达成和解还是有可能的。”姚铃称。

  据悉,撤销调查要求发起企业必须争取到整个产业占25%产值的企业支持,欧盟委员会才会立案,但要撤销必须有占50%的产值企业发出申请才可以。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认为,此行要达到撤销调查的目的,难度还是很大的,但是前往欧洲与各国以及欧盟委员会交涉,可以更清楚地介绍国内企业和产业的情况,可以为将来裁定的反倾销税争取一些空间。

  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分析师宋亮从中欧两方的现实情况进行分析称:“欧盟国家和中国的政治、经济关系一直很好,要优于和美国的经贸关系。欧盟诉中国光伏一案的根本出发点在于欧盟政府对本土企业保护的目的,但是他们会拿这个案子与中国贸易关系进行权重比较。如果因为眼前的利益导致将来在其他方面掀起贸易战争,甚至因此影响到双方投资等方面的热情,就得不偿失了。

  此次商务部副部长崇泉赴欧斡旋此事,可以让欧盟充分认识到其中的利害关系,通过政府间的谈判化解此事的可能性较大。而国内涉案企业若按照世贸组织的规定进行案件申诉,拿出确凿的证据,成功的可能性还是非常大的。”

  数据显示,欧盟约占中国光伏产品出口份额的六成以上,此案也是迄今为止欧盟对华发起的最大规模的贸易诉讼。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德国总理默克尔此前曾就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希望通过对话协商解决包括光伏产业在内的贸易摩擦;商务部部长陈德铭也表示,希望通过与欧盟的磋商,共赢地解决这个问题。

  除欧盟外,今年3月和5月,美国商务部已先后公布了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反补贴和反倾销初裁结果,其中反补贴税率为2.9%~4.73%,反倾销税率为31.14%~249.96%。终裁结果将在10月初宣布。

  整顿光伏业刻不容缓

  权威人士已经指出,我国光伏产业存在技术和市场“两头在外”及产能严重过剩的问题。由于中国70%的光伏产品销往欧盟,一旦反倾销税正式征收,以往依靠欧盟消化的这70%的市场,如何“安置”才能帮助光伏产业渡过难关?

  姚铃对此认为,国内光伏企业产能过剩严重,要加快产业重组,关闭淘汰一批没有竞争力的企业,才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

  天合光能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高纪凡也表示,中国光伏产业产能过剩,对过去高速发展的过程应该进行反思,思考在新的阶段如何持续发展,更好地加速国内市场的开发,使中国不仅成为全球最大的光伏产业制造国,更成为全球第一大市场,使其他国家的企业争相抢夺中国的市场份额。这样中国与国外企业之间可以优势互补,共同推动太阳能行业的发展。自由、合作是太阳能行业发展的根本准则。

  有消息指出,为鼓励内地光伏市场快速发展,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已对装机容量目标再作调整,由21GW加码至40GW。而针对目前光伏企业普遍存在的资金周转困难,国家相关部委将会同银行,对龙头企业到期债务进行延期,保证龙头企业的现金流。

 



作者: 来源:商报网 责任编辑: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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