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围绕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问题,对钢铁和光伏行业进行了专项调研,其结论不管语轻语重,光伏产业在这个市场的融资大门肯定是愈发狭小。银行、债券和股权三大融资渠道堵塞,对资金极度饥渴的光伏产业而言,已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因此,光伏产业的融资市场还是应当做些细分的功课。
当前光伏市场不好并不代表光伏产业不好。国家能源局出台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将光伏终端市场目标从15吉瓦提升至21吉瓦,增长了33%,就是对这一产业重要意义的充分肯定。
当前光伏产业融资市场应当细分的根据是:完全市场化的产业可以通过完全市场化的手段来解决,其结果是产业发展更加理性;非完全市场化的产业如果完全通过市场化的手段来解决,其结果只能是对这一产业带来毁灭性的打击。光伏产业是一个非完全市场化的产业,从它诞生到今天,始终离不开政策的襁褓。当前融资市场“一刀切”的办法,就犹如对待一个短时间长得过胖的婴儿采取突然长时间不给饭吃的做法,其破坏性结果可以想象。
当前优秀、有规模的光伏企业更应当获得金融的大力支持。过去10年,我国已形成一批全球极具竞争力的光伏企业。此时合理、大力的金融支持可以助推这些企业更具国际竞争力,实现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否则,目前已经十分严重的具有竞争力企业与不具竞争力企业的持续消耗战,将使光伏产业的整合多用一倍以上的时间来完成,其结果不但将失去已有的先发优势,甚至是优势企业的全军覆没。
因此,金融机构应细分产业链,大力发挥融资的杠杆作用。如果把光伏产业链细分为上、中、下游的话,中游的电池组件生产环节严重产大于销,属严格限制环节;上游的晶硅原料生产远不能满足国内生产的需要,金融机构应当大力扶持有规模、优秀企业;下游终端市场尚在大发展的过程之中,21吉瓦光伏电站建设所需资金额度是2100亿元以上,平均回收期应在10年左右。这是一个巨额需求、长时间回收的产业环节,没有金融的支持,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不可能实现。特别要强调的是,即使在中游企业中,数家全球最优秀企业在当前难得的发展机会中尤其需要融资支持,金融机构应当做出特别的方案,帮助这些企业使其更加优秀,而不是因资金短缺成为国际资本的“盘中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