饱受资金困扰的电站运营企业有望“久旱逢甘霖”。
专注于光伏电站的开发和投资商——天华阳光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天华阳光”)昨日宣布,其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开行”)签署《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未来4年内将获得国开行总计100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
有分析人士称,这次授信将改变天华阳光及其合作伙伴的运营模式,目前国内电站项目在融资上获得突破,但仍然存在着并网及20年开发期电价无法保障的法律难题。
据协议,自2012年至2016年期间,天华阳光和国开行将在各类金融产品上实现合作,融资总量为100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
天华阳光董事长苏维利昨天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称,电站项目的风险或许比光伏产业链上的企业更低一些,因此,部分银行高管及管理层在充分调研电站项目的运作特点及资金需求等情况后,对电站运营建设方的贷款有所松动。
这笔百亿元的授信将主要用在天华阳光公司在国内外开发的电站项目融资上,而以往在融资方面,天华阳光一直处于被动。“一家电站的投资由20%的资本金和80%的银行贷款组成。大部分银行要求天华阳光出具资产担保才可能放贷,但我们公司没有太多的资产,只能将运营中的电站项目大部分股权让给电池组件供应商持有,再由电站供应商向银行贷款来做电站项目。”苏维利称。
苏维利还称,随着国开行的授信到位,今后部分组件厂参股电站及资金回笼较慢的局面有望缓解。“由于电站运营时间会较长,再加上融资也有局限,因此持有电站大部分股权的光伏组件厂的回款情况较差,导致这些厂的应收账款额较高。”他介绍。
国泰君安分析师侯文涛对此分析称,不少在资本市场上市的组件厂,本身就是要追求年度业绩的,他们需要给投资者交代,长期将自己的产品抵押作为担保,并且让产品成为电站的投资额一部分也是不合理的,不仅应收账款会非常高,而且公司运营中会缺乏资金导致停产,没有资金去采购原材料。
在经过了此前三轮年报业绩预告修改后,今年4月,天华阳光的合作组件厂——超日太阳对2011年的业绩终于落定在净利亏损0.54亿元上,公司去年10月曾预计其全年将实现3.3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净利润。超日太阳管理层曾向记者表示,之所以做业绩修正,原因之一就是向光伏电站直接销售产品,且回款不确定。
苏维利还告诉本报,虽然在项目融资上,国开行已给予了很大支持,看似电站运营公司有了盼头,但不少电站投资者还是在观望,因为电站投资的多种不确定因素仍存在。
他称,如今在国内的电站项目建设中存在两大问题:一是20年的电站运营过程中的电价是否稳定;二是上网电量的全额收购制如何实现法律保障。
国家现在制定的上网电价为1元/千瓦时和1.15元/千瓦时,而如果不能保证该价格的长期持续,而是在未来某段时间下调上网电价,那么电站投资方就难以计算出其实际获得的回报率,不会轻易买下电站项目。
此外,若电站所发出100千瓦时的电量,电网只回收30~50千瓦时,可想而知,光伏电站的运作效率就会非常低,同样投资方也不会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