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发改委以冀发改函[2013]218号文出具了《关于支持国电怀安热电有限公司左卫蘑菇种植基地9.76MW棚顶光伏发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国电怀安热电公司光伏项目获得省级“路条”。
该项目位于怀安县左卫镇,距离110KV变电站1公里,占地面积300余亩,以新型农业—光伏项目形式合作开发,对方农业公司提供土地,怀安热电公司负责大棚建设。项目规划容量为9.76MW,光伏组件选用固定式多晶硅板,总投资9486万元人民币,预计年上网电量1400万千瓦,内部投资收益率可达11%。
怀安热电按照集团公司、华北公司的部署,结合国家光伏产业政策和张家口区域特点,确定了“坝上地区优先开展地面大型光伏电站,坝下地区优先发展屋顶光伏项目”的总体开发思路,积极寻找开发资源,加大跑办力度,自该项目确定合作意向后,在两个月内先后完成了项目规划书的编制和县、市、省级“路条”的申报工作,为项目的后续发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