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源6月20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6月19日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且末县招商局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书,公司拟在且末县开发建设10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
根据协议,上述10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将分步实施,且末县招商局将协助公司申报路条以及落实批复。2013年,且末县招商局负责该项目一期20WM路条申报以及协助落实批复。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且末县库拉木拉克乡。同时公司须在且末县注册有独立法人的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拿到一期路条后,注册资金增加至1000万元。
公司表示,在且末县开发建设光伏电站,为公司开发下一代光伏逆变器产品、深度开展光伏并网技术研究提供更多的技术积累,同时也完善了公司的产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