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延迟了一个多月的公告让松辽汽车(600715.SH)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10月26日,松辽汽车发布公告称,拟增发涉及的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已被转让,而查阅资料发现,此次转让发生在今年的9月18日,距离松辽汽车披露相隔超过一个月。而随着此次转让,松辽汽车的巨资转型光伏事宜亦存变数。
谁的德佑能源?
今年7月5日,松辽汽车发布了非公开发行预案,拟募集资金不超过22.79亿元,用于收购阿克苏舒奇蒙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和新建甘肃10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当时披露的预案,新建甘肃10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将由北京松辽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松辽科技”)下属全资子公司甘肃德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德佑能源”)作为实施主体,规划拟在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建设10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期为一年。
但是,在松辽汽车的最新公告中,德佑能源不再是松辽科技的全资子公司。松辽汽车10月26日披露的《关于再融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进展情况公告》称,2013年7月松辽科技与德佑能源的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受让德佑能源100%股权”。2013年10月,松辽科技与德佑能源的原股东达成意向,“将拟收购的德佑能源股权按原收购价格返还给其原股东”。
“拟受让说明此项收购尚未完成,不能将德佑能源称为松辽科技的全资子公司。”沪上某上市公司高管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虽然松辽汽车称松辽科技已经支付价款,但是最新公告依旧称10月份将拟收购的股权原价返还,说明收购到10月份尚未完成,之前称为全资子公司的确存在瑕疵。”
而记者从上海凌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凌云B股”,900975.SH)10月22日的公告中再度发现了诸多疑问。凌云B股公告称,与德佑能源原股东在9月18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800万元的价格收购了德佑能源95%的股权,目前德佑能源已经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成为公司控股95%的子公司。
如此看来,德佑能源原股东自始至终都未曾将公司股权转让给松辽科技。“如果松辽科技对德佑能源享有控制权,那么凌云B股的签订协议方应该是松辽科技。”上述上市公司高管人士称,“只有一个可能,就是当初松辽科技与德佑能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后并未进行工商变更,那么就不能称为全资子公司了。”